核心摘要: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和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影响有关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工作要求,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和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影响有关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鹤公积金〔2021〕25号)(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因新冠疫情防控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家庭自住住房严重受损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职工,均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为切实解决缴存企业、缴存职工因新冠疫情防控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而遇到的困难,确保惠民惠企政策取得实效,中心扎实开展调研工作。一是深入浚县、淇县,实地了解因新冠疫情防控和暴雨洪涝灾害影响的企业经营状况、复工复产情况,梳理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降低比例缴存或缓交的解决办法。二是通过走访受暴雨洪涝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的村镇、社区,积极与职工进行沟通,了解职工家庭自住住房受损情况和政策需求,有针对性的提出因房屋严重受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工作措施。《通知》印发后,首先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网上营业厅、12329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进行公示和宣传,其次是对各服务大厅网点窗口工作人员、12329客服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努力提升自身服务水平,为业务的顺利办理做好准备。截止目前,困难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5万元,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万元。
下一步中心将持续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缴存单位和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住房公积金服务,解决实际问题。
portant;">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