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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21 09:35 来源:宁州日报

核心摘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日前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日前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下调到40万元。

同时,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0万元下调到25万元。家庭已拥有两套以上住房或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指出,8月17日(含)前已网签的贷款按照原贷款额度执行,要求在9月15日前完成贷款申请程序,8月17日后网签的按新贷款额度执行;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8月17日(含)前已受理的“商转公”等贷款执行原贷款额度,8月17日后受理的按新贷款额度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在通知中强调,此举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正确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防范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

据象山县住建局相关部门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县新房成交面积30万平方米,同比去年略有下降;全县新房均价1万元左右,象山主城区均价1.2万元左右,预计今年房产交易价量均保持平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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