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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十四五”期间将筹建50万套城镇住房

发布时间:2022-06-07 15:26 来源:

核心摘要: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的《东莞市住房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东莞将筹建50万套城镇住房,供应44万套城镇住房。规划还对各镇街住房建设作出了分类指引,其中虎门镇要建设0.23万套共有产权住房。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的《东莞市住房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东莞将筹建50万套城镇住房,供应44万套城镇住房。规划还对各镇街住房建设作出了分类指引,其中虎门镇要建设0.23万套共有产权住房。
 
具体来看,“十四五”期间虎门镇要筹建城镇住房3.41万套,供应2.98万套,力争供应住宅用地105公顷。其中,筹建商品住房2.57万套,筹建保障性住房0.84万套,包含公共租赁住房0.0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0.57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23万套。
 
此外,《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善新市民、青年人居住条件,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将住房资源紧缺或人口持续流入的松山湖、南城、东城、塘厦、虎门、常平、寮步、长安、大岭山、厚街和大朗等镇街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范围。通过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盘活政府闲置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支持盘活存量住房、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等方式增加供给。
 
关于共有产权住房方面,《规划》还提出要积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共有产权住房在长安、虎门、凤岗、塘厦、大朗等5镇试点建设,按照市场化商品房模式进行建设和销售,按照限房价、限地价、限销售对象原则,公开出让土地。承购人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政府指定接收单位(代持机构)持有产权份额可进行销售,承购人可以通过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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