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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房地产业

西安: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

发布时间:2022-07-19 15:00 来源:

核心摘要:日前,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 金融工作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工 作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商品房交 付行为等,直指目前多地房地产市场出...

日前,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 金融工作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工 作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商品房交 付行为等,直指目前多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烂尾楼断供潮乱象背后的根本原因。
 
《通知》规定,除了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应全部 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之外。《通 知》规定要严格拨付标准。商品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总额的 50%;完成竣工验收前,不得超过9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不得超过99%;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 以提取剩余1%。其中,7层以上的建筑,总层数达到1/3、2/3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分别不超过 总额的20%和35%。
 
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指引平台,实现监管部门、购房群众对预售资金交存信息随时可查;提高线 上预售资金交存率、智能POS机使用率,实现1个工作日内系统智能对账;通过网签备案信息共享等方 式,支持监管银行跟踪购房贷款入账情况,确保购房贷款交存至专用监管账户。要求各辖区住建部门 每月要与监管银行对账不少于一次,发现开发企业违规挪用重点监管资金的,应当立即停止拨付并依 法查处。
 
对于商业银行违反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未经辖区住建部门核实同意,擅自拨付监管资金的,应当负责 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西安本次政策是近期停工断贷事件后首个官方的政策回应 ,其中资金全额入账、严格拨付标准、夯实银行责任是购房者们强调的要求,积极回应了购房者的呼 声。
 
规范房企拿地、销售行为,加强预售金收取、监管与划拨,是预售制度中保障消费者权益最好的方式 ,或将有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类似政策,防范烂尾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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