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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无自有住房提取不超过1500元/月

发布时间:2023-03-07 14:49 来源:潇湘晨报

核心摘要:3月6日,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此次调整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3月6日,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此次调整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具体来看,此次调整落实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规定职工家庭因在岳阳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元/月;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时,开放偿还自住房商业按揭贷款本息提取。职工家庭名下房屋不超过两套且有自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除末笔还贷外,在正常偿还自住房商业按揭贷款6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每6至12个月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6个月以上,提取额度为不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的正常还款本息。

此次调整允许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办理增设电梯提取业务,但下列两种情形不得办理:一是在申请办理增设电梯提取业务前半年内有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的;二是个人账户被司法冻结的。除以上情形外,办理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账户被冻结的,如果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出函同意的可以办理,没有书面出函同意的不允许办理;在岳阳市行政区域内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为他人公积金贷款作了担保且相关贷款尚未结清的,在办理该类提取时,账户需保留一万元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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