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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出32条惠企利民措施 降低用地成本

发布时间:2023-04-06 09: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摘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4日推出五个方面共32条惠企利民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涉及支持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鼓励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降低用地成本等。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4日推出五个方面共32条惠企利民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涉及支持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鼓励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降低用地成本等。

若干措施进一步减事项、优流程,提升规划资源审批服务效率,包括取消用地结案审批事项、供地前提供用地红线矢量文件、简化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调整流程、试行验登合一、扩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N”服务范围、非自然人可以通过微信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等。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采取降低用地成本、优化配建等方法。其中,扶持的产业类型增加了旅游业用地和新型娱乐用地;出让起始价格增加了“按照项目规划用途市场评估地价”拟定方式,有利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此外,支持工业企业按实际需求配置停车泊位,优化自有用地增建及建筑物超配建停车设施审批流程。

若干措施还进一步优供应、减负担,支持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负一层按相应用途基准地价的10%、负二层按5%计收,负三层及以下不收。

若干措施还明确,已办理权属登记的房屋扩、加、改建或者拆除重建的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未改变房屋用途且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无需补缴出让金,如有增加建筑面积则只计收增加部分的出让金;个人住宅增加建筑面积的出让金计收标准,调整为按受理补办出让手续申请时房屋所在地段住宅用途基准地价的40%计收出让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出让用地,半开敞空间的半计容面积上限由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的15%提升至20%,满足开敞率不低于5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进深。

若干措施将用地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与小业主办房产证脱钩,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为购房人办理权属登记并注记已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向用地单位另行追收。拆迁安置用房的出让金调整为“按立项批文时点市场评估地价40%计收”,降低拆迁单位的用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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