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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

发布时间:2023-08-02 11:48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心摘要:为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陕西省安康市近日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优化,自8月1日起,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扩大加装电梯提取范围,全面推行“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

为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陕西省安康市近日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优化,自8月1日起,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扩大加装电梯提取范围,全面推行“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
 
提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身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全面推行“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借款人无须提前结清全部商业贷款,通过顺位抵押的方式,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以偿还原商业贷款。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房提取金额从原来的每个家庭每年15000元提高到24000元,每月最高提取2000元,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简化提取要件,在本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即可到缴存地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
 
扩大加装电梯提取范围。支持老旧小区升级改造,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可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费用。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此次政策调整优化,将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加速释放住房消费潜力,有效减轻缴存职工购房、租房、偿还商贷和加装电梯改造的资金压力,助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地方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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