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房地产业

广东佛山拟出台新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

发布时间:2024-07-09 15:09 来源:界面新闻

核心摘要:7月8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未来购买佛山住房或可使用公积金作为首付款。

7月8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未来购买佛山住房或可使用公积金作为首付款。征求意见稿提出,职工或配偶购买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征求意见稿表示,应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且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留存不低于500元整。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