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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云浮:出台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政策

发布时间:2024-09-14 17:34 来源:云浮发布

核心摘要:9月12日,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办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商转公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降低缴存职工住房贷款还款压力。该《通知》自2024年9月13日起施行。

9月12日,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办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商转公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降低缴存职工住房贷款还款压力。该《通知》自2024年9月13日起施行。

据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业务),是指符合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全部或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据了解,商转公业务采用顺位抵押登记方式办理,符合办理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另外,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委托公积金中心每月扣划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够足额对冲偿还其当月公积金贷款应还本息额的,不再扣划缴存职工还贷银行卡的资金偿还当月公积金贷款应还本息。

目前,商转公的政策文件已经公开发布,市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具体情况,需要办理的可直接联系原商业贷款经办银行或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公积金管理部门沟通具体办理事宜。(记者 陈旭 撒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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