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11月24日,湖北i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通知,围绕拓宽使用场景、简化材料流程支持跨地域使用等方面推出六项便民举措。
11月24日,湖北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通知,围绕拓宽使用场景、简化材料流程支持跨地域使用等方面推出六项便民举措。
拓宽提取使用场景。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多项居住改善项目的个人分摊费用,具体包括: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适老化改造、适儿化改造、绿色节能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以及共用部位维修。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适老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现有政策。这意味着公积金的使用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购房、还款,更深入地参与到家庭居住品质的提升中。
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包括为符合代际互助条件的直系亲属支付购房款),或用于偿还本人住房贷款本息,不再受工作地、户籍地等条件限制。此举将极大便利异地工作、回乡置业人群的公积金使用。
优化租房提取方式。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或租赁机构自持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前提下,可委托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约定向住房租赁机构直接划转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明确适儿化改造提取政策。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生育(含合法收养)子女的缴存人家庭,可为自有住房申请适儿化改造提取,每名子女提取额度为3万元,每户家庭累计不超过9万元。
简化提取材料与流程。非首次办理同一笔商业住房贷款提取的,如个人征信记录清晰,可免于提供借款合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账户已封存的,办理退休提取时免于提供退休证;支持联网核查信息的,免于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规范提取时间间隔。同一类型提取(如购房、老旧小区改造、共用部位维修等)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按月抵扣公积金贷款的除外);不同类型提取不受12个月间隔限制,但需符合各项提取条件。此举既防止频繁提取,也兼顾了政策的合理性与职工用款的灵活性。(韩松 罗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