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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发布

发布时间:2025-04-06 07:46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推荐了“广东省深圳市促进自有建筑产业工人学历技能双提升”等38个经验做法。住建部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推荐了“广东省深圳市促进自有建筑产业工人学历技能双提升”等38个经验做法。住建部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据了解,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地围绕推进建筑农民工向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转型、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提升建筑工人技能水平、加强统筹协作和政策支持、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工作,住建部推出《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供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

 

工作任务一、推进农民工向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转型

 

主要举措(一)培育自有建筑产业工人

 

经验做法:

1.广东省深圳市促进自有建筑产业工人学历技能双提升。支持深圳市建筑企业组建自有产业工人施工队伍,依托企业建工学校设置技能培训课程,加大对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专 项培训力度,2024年培训自有产业工人1500余人次。同时,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模式,开设建筑产业工人学历提升班,通过企业提供生源、职业院校定制培养的方式,推动“课程教学-技能竞赛-企业考证”联动培养人才,目前已有35名产业工人通过该模式,实现学历与技能双提升。

 

2.黑龙江省大庆市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培育建筑产业工人。积极协调油田、石化等大型建筑企业以及效益稳定的民营建筑企业,创建企业级自有工人培训基地,开展木工、模板工、钢筋工等工种培训,同时引导大型民营建筑企业与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劳务骨干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形成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

 

主要举措(二)引导劳务企业转型发展

 

经验做法:

1.四川省聚焦重点地区培育劳务企业品牌。推行“一县一匠”、“一县一策”建筑劳务品牌培育模式,形成“川筑劳务”、“富顺建工”等一批专业特色突出的“川字号”建筑劳务优质品牌,2024年全省累计对外输出建筑劳务人员90万人、收入超千亿元,不断提高就业规模和收入水平。

 

2.江苏省苏州市加强劳务企业动态核查。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围绕企业基本信息、劳务能力、现场检查与管理、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等5个方面,每季度对全市劳务企业的建筑市场行为、施工现场行为进行动态核查。一方面,引导总承包单位择优选用优秀劳务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强化项目质量安全及实名制管理;另一方面,激励劳务企业注重自身品牌价值的维护与提升,规范企业内部管理,逐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主要举措(三)加强高技能产业工人培养

 

经验做法:

1.黑龙江省大庆市针对新型建造技术加强技能工人培养。深化“政校企”合作模式,依托该市省级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基地暨BIM技术应用孵化中心,采取定制式课程、专项职业训练等方式,提升建筑工人综合素养。立足打造海绵城市、推广BIM技术应用等建设需要,在重点项目开展专家团队送技能下工地活动,结合项目建设需求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工人新型建造技术水平,提升施工效率。

 

2.四川省广安市加强培养技能产业工人队伍。依托职业技术学校、骨干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开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课程,培育新型建筑劳务人才队伍。打造“岳池输变电”劳务品牌,建设建筑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引导企业培养自有专业人才队伍,促进建筑农民工转化为专、新型产业工人。截至2024年3月底,该市建筑产业工人达12万人,其中技术型工人超3万人,培育适应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模式专业人才1500余人。

 

主要举措(四)增强建筑工人归属感

 

经验做法:

1.上海市统筹提升建筑工地住宿环境。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在具备条件的项目临时生活区,引入物业管理,丰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工人居住环境。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联合卫生健康委、总工会等部门,每年为务工人员提供不少于1次免费健康体检,保障建筑工人健康权益。

 

2.山东省实施产业工人“暖心工程”。将符合条件的建筑农民工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范围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让更多农民工群体享受到制度红利。

 

3.江苏省扬州市积极改善项目生产生活条件。在各工程项目集中打造生活区,建设相应规模标准的工人宿舍、食堂、卫生间、洗浴室、业余学校等,配备生活和安全设施,部分有条件的项目设置篮球场、羽毛球场等文体活动设施,打造“文明工地”。

 

工作任务二、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主要举措(一)拓展实名制管理系统功能

 

经验做法:

1.吉林省在实名制系统中增加企业信用评价功能。将实名制落实情况、个人考勤情况与企业综合信用、个人信用管理挂钩,2024年关键岗位人员月考勤率由不足50%提高到80%以上。

 

2.湖南省突出“平台支撑+信息管理”。在实名制平台设置大数据分析模块,设定量化指标,采取红灯、黄灯预警提示,用智能化数字监管手段有效防范和治理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开发“慧匠通”手机端APP,提供实名制数据查询,同时集成教育培训、招工用工、金融保险 等服务,充分发挥实名制系统的数据支撑和辅助市场管理作用。

 

3.江苏省泰州市大力推行建筑工人电子合同。在实名制系统开发电子合同功能,将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纳入电子合同实施范围,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工资结算过程管理,引导工人真签合同、签真合同,实现项目合同全流程“智慧监管”,从源头解决传统纸质合同班 组长代签、工价约定不实、管理难度大等问题。

 

4.湖北省宜昌市探索应用“电子工单”。以数字化手段规范总包、分包和劳务工人三方管理,电子工单信息平台由工人库、工资管理、申诉管理三部分组成,每月生成进场工人花名册,总包、分包、工人三方对考勤和工资协同确认,工人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诉,确保工人“账算清楚,钱付到位”,推动实现工人干活有数据、企业用工有实据、维权保障有依据。

 

主要举措(二)推动项目、企业、人员实名制全覆盖

 

经验做法:

1.上海市实现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全覆盖。建立覆盖房屋市政、交通水务、园林绿化、文物保护、人防等领域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实行“一人一码”、“一人一档”、“一人一卡”管理,涵盖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注册执业人员等全行业人员,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推动实名制平台与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新增报监工程信息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同步更新,施工企业和主管部门可准确掌握实名制管理项目报监情况,避免发生报监项目未及时纳入实名制监管情形,房屋市政项目实名制管理覆盖率和及时性进一步提升,同时也为工程质量安全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3.安徽省阜阳市建立相关平台数据共享机制。“智慧劳动监察平台”自动获取“工改平台”在建工程信息,对已办理施工许可、未落实实名制管理的项目进行预警;行业主管部门线下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及时纳入“实名制管理平台”管理;“实名制管理平台”及时将数据推送至“智慧劳动监察平台”,推动房屋市政在建项目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主要举措(三)推动实名制与日常监管联动管理

 

经验做法:

1.湖南省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纳入项目日常安全质量考评范围。通过省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自动考评打分,考评结果在招投标中进行应用。在开工安全条件审查现场核查时,同步检查建筑工人实 名制管理硬件设施设备安装情况、人员实名制认证情况。实行线上线下联合监管模式,每个项目明确一名实名制落实情况监管责任人,真正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理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

 

2.云南省多举措强化实名制管理。依托实名制平台,在岁末年初主动排查欠薪风险隐患,提高预警处置能力。在日常质量安全督查、保交楼等工作中嵌入实名制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实名制管理、农民工权益保障、信用管理的联动机制,落实惩戒措施。质量安全巡检必查实名制落实情况,实现市场秩序整顿和安全责任落实一体部署、一体检查、一体推进。建立实名制管理激励机制,将实名制管理纳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无欠薪项目部”评选,鼓励企业持续争优创先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

 

工作任务三、提升建筑工人技能水平

 

主要举措(一)推动建设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

 

经验做法:

1.江苏省多部门联合推进建筑工人技能提升。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合作,推动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校企合作,在全省建立15个装配式建筑等相关技能人才培训考核基地;与教育部门合作,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常态化开展“1+X”建筑信息模型、装配式构件制作与安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在在校生中培养建筑产业高技能人才;同时,契合新型建造方式发展需求,大力开展建筑机器人领航员培训,举办针对高校教师的智能建造相关领域师资培训班和现场观摩会,着力打造高水平智能建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团队。

 

2.广东省广州市打造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示范基地。指导推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建筑企业采取独立建设、校企合作办学等模式,建成6个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示范基地,打造工种实训区、建筑安全体验区、建筑质量体验区和装配式建筑实训区等专业教学区域,涵盖钢筋工、砌 筑工、镶贴工,装配式建筑构件装配工、灌浆工等传统和新兴工种,实现教学和食宿一体、理论和实操一体、实操和体验一体。

 

3.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积极推进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建设。推广“泸建工”特色劳务品牌,依托中国西部工匠城建筑工匠培训基地、四川省劳务培训基地、四川省建筑领域“八大员”培训机构、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为建筑企业员工提供技能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考试等培训服务。推动校企合作培训,采取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的模式,联合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主要举措(二)推进产业工人技能等级提升

 

经验做法:

1.河南省持续壮大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依托90家技能工人培训机构,按照“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要求,不断丰富培训方式,完善职业标准体系。截至2024年12月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培训各类技能人才36.73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1.85万人。

 

2.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建筑农民工素质和技能提升站建设。汇集加强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的各种资源,立足项目技术人员、劳模工匠、技能骨干等力量,建立技能培训数据库,打造一批数字化技能培训平台和服务管理平台,加快培育建筑产业高技能人才队伍。截至2024年底, 已建成34个建筑农民工素质和技能提升站,共培训农民工36000余人次,受到全国总工会肯定,全国建筑农民工素质和技能提升站建设推进会在银川召开。

 

3.山西省开展多层次人才培育。采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技术论坛等方式,构建由专业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和一般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人才梯队和创新人才团队。依托职业学院设立 智能建造技术有关专业,推动建筑施工与电子信息、机械自动化、工程管理等技术相互贯通、 深度融合,打造集技能培训、等级认定、技术比武、信息互联、研学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技能提升体系,截至2024年底已开设6门智能建造专业课程。

 

主要举措(三)推动建筑工人产业园建设

 

经验做法:

1.云南省昆明市打造“产业工人幸福园区”。针对建筑行业施工特点和产业工人需求,根据项目推进进度,配备技能培训基地、安全教育平台、生活服务设施、文化活动阵地,并建立工人参与项目管理机制,打造别具建筑业特色的“产业工人幸福园区”,实现建筑工人入场有安全教育、进场有素质提升和技能培训、中场有文娱活动和工会服务、退场有工资保障的全链条式管理。

 

工作任务四、加强统筹协作和政策支持

 

主要举措(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经验做法:

1.广东省深圳市多部门联动制定产业工人培育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交通运输、水务、总工会等部门,通过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充分发挥现代化建筑业人才在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智力和技能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产教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以及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10家单位签订建筑业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构建现代建筑业人才培养体系。

 

2.江苏省泰州市加快建筑产业工人培养。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住房城乡建设、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职责,通过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等措施,推动实现建筑产业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主要举措(二)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支持

 

经验做法:

1.安徽省建立实名制管理保障措施。印发《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并明确实名制管理费的列支范围及列支标准以及用途。

 

2.广东省深圳市制定多项技能培训支持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水务等部门出台政策。将产业工人职业训练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实行招投标激励措施,选取试点项目,招标单位经综合考量,可优先选取提交产业工人培训证明的投标单位。明确企业自有产业工人比例、工人完成质量安全基础训练情况和各类职业技能工人配备比例等可以纳入企业信用、招投标及现场管理,加大对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

 

主要举措(三)建立技能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经验做法:

1.河北省通过信用激励引导企业培育高素质产业工人。鼓励企业通过技能竞赛,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对竞赛中获奖选手所在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信用加分。

 

2.四川省成都市支持企业培育和使用技能人才。对各类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进行星级评价,并将星级产业工人培育和使用情况与企业、项目的信用评价及评优评先挂钩。将经认定达到“四星级”及以上评价的产业工人,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全市住房保障范围。每年组织开展“成都市建筑职业技能人才大赛”,对获奖选手推荐评选“成都工匠”或授予“成都市技术能手”称号,并对所在企业按规定予以信用激励。

 

工作任务五、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主要举措(一)推动制度建设防范拖欠

 

经验做法:

1.辽宁省沈阳市全面推行工程款结算制度。出台《沈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房屋市政项目中全面推行工程款担保制度,推动解决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工程防风险能力不强、履约纠纷频发以及工程欠款、欠薪等问题,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建立欠薪企业网上公示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调查处理欠薪案件时,对经核实存在欠薪行为且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在资质审批、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限制,加大惩戒力度。

 

3.湖南省湘潭市筑牢农民工工资支付“防火墙”。出台《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全过程监督、全环节管控、全周期联动”的管理模式,牢牢筑起护薪“防火墙”,牢牢堵住各环节制度漏洞。针对农民工工资问题最突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创新建立“项目建设储管资金”机制,每笔预售监管资金解控时均需按进度、按比例支付农民工工资,为每个房地产项目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险柜”,杜绝开发企业违规抽离预售资金现象。

 

主要举措(二)加强多部门联动合力化解欠薪

 

经验做法:

1.上海市多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欠薪行为。成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等25个部门协同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协调推动欠薪疑难案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办因违法承发包、拖欠工程款等引发欠薪的违法案件,对恶意欠薪欠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列入建筑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加大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部门的联动,及时掌握欠薪舆情信息,做好行刑衔接,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惩戒威慑力度。

 

2.云南省强化线上线下监管合力。线上监管方面,为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备实名制管理平台监管账号,实现实名制平台与工资支付预警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线下监管方面,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检查,与国资管理部门联合开展国企欠薪线索联合化解、国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联合调研,各部门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强化根治欠薪工作日常监管。

 

3.广东省珠海市对欠薪项目实施联合惩戒。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综合运用信息化排查、实地核查等手段,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欠薪隐患全覆盖排查,紧盯房地产、政府投资等重点领域,对人工费用拨付和支付异常的项目提前预警、及早介入、重点处置。对欠薪问题分门别类,建立清欠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倒排清欠工期,对欠薪项目进行“回头看”,对欠薪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湖南省湘潭市加强协同联动合力化解欠薪。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院、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24个部门组成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在元旦、春节、“两会”等关键时期,抽调相关部门精干力量联合集中办公,强化督查督导,化解矛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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