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4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要求,从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入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农业强国建设。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4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要求,从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入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农业强国建设。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规划》提出了建设农业强国目标:
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稳产保供能力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万亿斤,重要农产品保持合理自给水平。农业科技装备支撑持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突破,育种攻关取得显著进展,农机装备补短板取得阶段性成效。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健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延伸拓展,农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逐步实现出行、用水、如厕便利,稳步提升污水治理、诊疗服务、养老保障、乡风文明、产业带农水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到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粮食产能稳固、供给更加安全,乡村产业链升级完善、融合更加充分,乡村设施完备配套、生活更加便利,乡村公共服务普惠均等、保障更加有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更加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更加安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到本世纪中叶,农业强国全面建成。供给保障安全可靠,科技创新自立自强,设施装备配套完善,乡村产业链健全高效,田园乡村文明秀美,农民生活幸福美好,国际竞争优势明显,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
《规划》从“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把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牢更稳、全领域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升级,提升农业综合效益、进一步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培育农业国际竞争新优势、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别”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五项建设任务。
《规划》要求,提升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延包配套制度。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健全承包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依法保护承包农户合法土地权益,探索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活权赋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深度开发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农业文化遗产、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保护。
持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的统筹,分类编制村庄规划。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农村交通运输网、供水设施、能源体系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保护乡村特色风貌。
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农村。
加快补齐脱贫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优先布局产业发展所需配套设施。
《规划》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配合,强化规划、项目、资金、要素间的有效衔接,避免重复安排建设。对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