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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推广“远程异地评标”

发布时间:2025-09-21 07:08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这是在全国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背景下出台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加强资源共享、完善协同服务机制、厘清主副场责任,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这是在全国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背景下出台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加强资源共享、完善协同服务机制、厘清主副场责任,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

 

 

据了解,过去一直沿用的“属地评标”模式,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许多问题。如,公正性风险高。专家与投标企业长期同处一地,易被“围猎”;专家之间形成“小圈子”,互相打招呼;个别地方政府暗示专家为本地企业“开绿灯”,导致“排外”现象。

 

专业性不足。属地专家库规模有限,部分冷门专业长期缺人,只能“少数专家评多数标”,难以保证技术评审质量。

 

经济性差。传统线下属地评标普遍要求递交纸质标书甚至样品,外地企业需派人到场,差旅、印刷、样品运输等费用高,无形中筑起“成本壁垒”,令中小企业望而却步。

 

远程异地评标好处在于,共享专家资源,破解“人少专业缺”。跨省、跨市随机抽取,把全省乃至全国专家库连成“一张网”,偏远地区也能用上高水平专家,解决本地专家数量不足、专业结构失衡问题。

 

物理隔离+随机组合,切断“围猎”链条。专家分处不同城市、独立工位,系统随机“混搭”,再加上音视频全程留痕,大幅压缩“熟人打招呼”“地头蛇保护”空间,投诉率明显下降。

 

“零差旅”评标,时间费用双下降。专家就地上线,无需提前一天赶路住宿;外地企业也省去打印、装订、送样、差旅等杂费。

 

数字化留痕,监管可回溯。所有操作、语音、视频实时云端归档,行政监督部门可在线巡查、事后倒查,出现质疑可在云端快速复现评标现场,为处理投诉提供“铁证”。

 

为此,国家发改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通过技术手段,打破地域限制、共享专家资源、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公平度。


为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通知》从“加强资源共享、完善协同服务机制、厘清主副场责任、加强组织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的十三项要求。

 

在加强资源共享方面,要求,明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确定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招标项目类型和规模标准。建立评标专家库共享目录,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要按照技术标准,确定评标专家资源共享范围。建立评标场所工位共享目录,要加强评标场所工位资源统筹,要公布评标专家就餐、住宿等保障方式和费用支付渠道。

 

在完善协同服务机制方面,要求,建立主副场分工合作机制,招标人选择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其他电子交易系统运行服务机构为评标主场,配合主场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为评标副场。完善副场补偿机制,主副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远程异地评标有关成本分担和补偿机制,主副场确定、调整收费标准,要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收费管理相关规定。强化评标服务保障。明确专家劳务报酬标准,鼓励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副场专家劳务报酬标准。

 

在厘清主副场责任方面,要求,明确主副场行政监督责任,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由主场行政监督部门负责行政监督,副场做好配合工作。明确现场管理和资料保存责任,主副场负责维护各自场内交易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提醒、劝阻并记录保存。明确主副场专家考核管理责任,主副场各自负责记录本地评标专家的现场履职情况。评标结束后,主副场要将专家履职情况各自推送给主副场专家库组建单位,由主副场专家库组建单位对各自在库评标专家进行考核管理。

 

在加强组织保障方面,要求,夯实软硬件基础,加强系统和数据安全防护,强化宣传推介和培训。强调,要按照技术标准,在常态化推进省内跨地级市远程异地评标的基础上,通过签署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加强跨省域合作,加快推广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

 

远程异地评标作为我国招投标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在提升公平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等方面展现出显著成效。随着技术标准统一、制度体系完善和跨区域协同机制的建立,其推广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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