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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到2027年,建设60个以上智能建造试点工程

发布时间:2025-09-20 07:03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日前,杭州市城建委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应用、智慧工地迭代升级、智能建造技术和装备集成应用为着力点,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提出,到2027年,建设60个以上智能建...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杭州市城建委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应用、智慧工地迭代升级、智能建造技术和装备集成应用为着力点,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提出,到2027年,建设60个以上智能建造试点工程,打造6家以上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智能建造试点企业。

 

 

作为“数字经济第一城”,杭州市具备发展智能建造的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近年来,杭州积极推进智能建造,取得了可喜成绩。杭州已有7个项目入选省级智能建造试点,37个项目列入市级试点,涵盖医疗、交通、文体等多个领域;11项新技术新产品入选浙江省首批智能建造新技术案例,数量全省第一;全市2300余个在建项目推广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智能塔吊等10余种应用场景。

 

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智能建造技术体系尚未完全打通,存在信息孤岛、数据重复采集等问题;部分智能建造技术缺乏统一标准,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衔接不畅;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机制尚不健全,部分中小企业参与度不高,技术推广存在“冷热不均”现象;高层次、复合型智能建造人才紧缺,产业工人技能转型滞后,培训体系尚未全覆盖;部分智能建造技术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企业应用积极性受限,需进一步“降本增效”。

 

为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杭州市城建委就加快推进智能建造,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建筑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程度进一步提高。智能建造政策体系、产业体系、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初步形成,BIM、物联网、人工智能(AI)等关键技术在建设全生命周期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建设60个以上智能建造试点工程,打造6家以上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建设3个以上智能建造高能级创新中心,研发和推广应用一批具有领先水平的适用性强的智能建造技术、系统和智能装备,培育一批熟练掌握智能建造技术且实践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专家、技术管理骨干和产业工人队伍。

 

到2030年,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和智能建造高能级创新中心数量进一步增加,掌握一批具有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的智能建造核心技术。智能建造整体水平提升,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新型建筑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领域基本实现从建造、制造到智造的转变,成为全国智能建造城市典范。

 

如何加快推进杭州市智能建造,《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好五项工作任务。

 

一是营造智能建造发展良好环境。要求,实施智能建造项目试点,推动市、区两级国有建设平台和建设主体每年在重点片区、重大项目中遴选不少于30个新建或在建的项目开展智能建造应用试点。

 

推动智能建造技术创新,推动企业、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智能设计与制造、智能感知与工程物联网、工程装备智能化与建筑机器人、工程大数据平台与智能服务等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业,扶持培育一批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建筑产业互联网、建筑机器人和智能装备等领域的智能建造骨干企业。推动设计企业提升BIM设计协同能力。对施工现场管理要素进行全方位数字化集成管理。

 

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链群,借助杭州数字经济加持下的“人工智能第一城”优势,推动智能建造与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模块化智造、智能生产、人工智能、数字设计、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孪生平台、建筑机器人、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等上下游智能建造产业链群。

 

二是推进智能建造关键技术落地深化。要求,推行BIM全过程应用,开展BIM全过程应用试点,探索实现建设各阶段BIM应用的标准化信息传递和共享。推动智慧工地迭代升级,研究推进工程管理数字化、施工机械化自动化,强化数据资源互通共享、集成应用和管控预警。推动低空无人装备系统在智慧工地的研发与应用。

 

加强人工智能模型和技术装备应用,探索AI辅助设计。推动AI模型和技术融入建筑业。推动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装备推广应用。探索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改革,研究制定各类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支持开展BIM模型城建档案归档。

 

三是推动智能建造与工程建设协同融合。要求,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动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协同发展。推动实现预制构件设计、生产、运输、使用的全过程质量追溯。鼓励装配化装修多场景应用,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

 

构建智能建造多维度创新体系,探索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招投标、造价、检测、人员等监管模式与机制。探索BIM数据模型与CIM平台无缝对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深化“浙里建”数字化应用场景。

 

四是推动智能建造成果标准化。要求,发布智能建造技术目录和应用场景。开展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和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征集工作制。编制智能建造典型应用场景(案例)汇编。

 

建立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机制,研究制定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标准。完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探索BIM技术全过程应用数据模型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数字化交付通用性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业、院校和科研机构研究制定智能建造相关软件、硬件、产品标准。

 

五是加快智能建造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培育智能建造人才队伍。探索开展智能建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组建智能建造专家库。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智能建造实训基地,开展智能建造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教育,探索建立健全智能建造建筑工人技能等级资格认证和继续教育。

 

为加快推进杭州市智能建造,杭州市将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招标单位将获得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技术成果等作为定标择优因素之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创优夺杯。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优先支持申报省级工法、省建设科技奖、省科学技术奖。对省级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予以信用激励。支持智能建造高水平技术人员和高技能建筑工人申报认定“杭州建设工匠”“浙江建设工匠”等。

 

《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杭州智能建造进入系统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的新阶段。杭州将以“全国智能建造城市典范”为目标,持续推动技术创新、产业集聚、人才支撑和制度保障协同发展,打造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杭州建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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