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住建部对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等55个公司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对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住建部对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等55个公司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对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137号:
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填报的技术负责人顾博个人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36号:
湖州益威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益威建设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湖州益威建设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35号:
嘉兴中识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中识建设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嘉兴中识建设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34号:
浙江永圣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浙江永圣建设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33号:
浙江正脉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浙江正脉建设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32号:
上海鲁源控制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上海鲁源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31号:
湖州圣东建设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湖州圣东建设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30号:
合肥成基铁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填报的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请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合肥成基铁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29号:
合肥成基铁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填报的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请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合肥成基铁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28号:
永康市昱成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永康市昱成建设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27号:
江苏轩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江苏轩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26号:
杭州开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杭州开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125号:
浙江文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方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浙江文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24号:
浙江龙腾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浙江龙腾建设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23号:
2025年6月27日,上海市金山区阿里巴巴上海枫泾镇飞天园区项目发生一起触电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92万元。根据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7”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朱伟作为中建-大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未有效督促、检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未持有电力作业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从事电力作业的情况失察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朱伟责令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122号:
2024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六奉公路886号上海两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智能终端制造金桥园项目(除桩基工程)工地内,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8万元。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28”起重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黄宇作为天德公司项目经理,未有效督促作业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规定进行吊装作业,未落实危大工程作业现场监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黄宇责令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121号:
河南巍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企业资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河南巍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20号:
河南龙达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企业资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河南龙达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19号:
河南学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企业资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河南学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18号:
四川省维波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四川省维波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17号: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16号:
四川能投石化建设有限公司申请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四川能投石化建设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15号:
泸州江阳添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泸州江阳添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14号:
泸州润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泸州润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13号:
恒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恒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12号:
浙江创新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浙江创新建设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11号:
吉林省鸿润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申请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所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国道219线新藏公路巴嘎至马攸木新桥段改建工程”、“国道219线新藏公路老仲巴至达吉岭段改建工程”等2项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请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吉林省鸿润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10号:
浙江巨周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浙江巨周建设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09号:
浙江欧投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浙江欧投建设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08号:
2024年8月30日,旌德佰世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7万元。根据《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旌德佰世达新材料有限公司“8·3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江杰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江杰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107号:
南通通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南通通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06号:
全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企业资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全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105号: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企业资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住建部决定对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
建督罚字〔2026〕104号: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企业资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住建部决定对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
建督罚字〔2026〕103号:
山东一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企业资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住建部决定对山东一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
建督罚字〔2026〕102号: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企业资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住建部决定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
建督罚字〔2026〕101号:
2025年1月23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以下简称沙曲一矿)4503轨道材料斜巷96m处(4503轨道材料斜巷平段),发生一起一般运输事故,造成1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75.2万元。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关于山西吕梁(山西焦煤)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1·23”一般运输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王玉龙作为益源安装项目部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责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五)(六)项之职责,未组织召开班前会,不承担项目部值班工作,对职工习惯性违章行为监督检查不力,未能有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三违”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王玉龙责令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99号:
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98号:
浙江立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浙江立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单位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97号:
四川宜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四川宜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96号:
黑龙江希雅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黑龙江希雅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95号:
嘉兴和源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所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余干县涝区治理梅溪咀闸建设工程”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请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嘉兴和源建设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94号:
河南华能联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请企业资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住建部决定对河南华能联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
建督罚字〔2026〕93号:
2024年8月31日,山西大为建设有限公司在太原市市政道路雨污水混接节点改造工程(第二批)八标段—窊流南二条项目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5万元。根据《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关于万柏林区和平街道山西大为建设有限公司“8·31”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董建华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与检点开挖沟槽放坡的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对作业中存在的违规违章情况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董建华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92号:
2024年10月22日,阳泉市城区陕西百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施工工地(燕竹花园四组团五期开发项目1号、2号商住楼工地)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阳泉市城区燕竹花园四组团五期开发项目 “10·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张向东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有效履行监理人员的监理责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张向东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91号:
2023年8月6日,代县古城区雨污分流项目鼓楼后街段(北门坡)区域内发生一起土方坍塌的生产安全事故。该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1万元。根据《代县人民政府关于代县古城雨污分流项目“8·6”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张威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时间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不到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张威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90号:
2024年8月1日,陕西东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风陵渡开发区黄河北路东侧娲皇大街北侧“金湾壹号1#、S1#”工程1号楼西单元六层安装悬挑式卸料平台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95.2万元。根据《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芮城风陵渡经济开发区金湾壹号项目“8·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金黔阳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这起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金黔阳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89号:
2024年8月31日,阳泉市益汇混凝土有限公司职工路海军驾驶晋C07570D混凝土罐车向义东沟村棚改项目运送混凝土,在阳泉市城区义东沟村棚改工地发生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阳泉市城区义井镇义东沟村南苑东、西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东区一期)工程“8·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城政函〔2024〕9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赵凯辉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责任缺失,对发现的违章行为未有效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赵凯辉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88号:
2025年8月10日,尖草坪区汇丰街道融创外滩号7号楼在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1万元。根据《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关于尖草坪汇丰融创外滩壹号7号楼在建工地“8·10”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草坪政发〔2025〕11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李卫东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未能履行涉事项目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的安全管理职责,对分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李卫东责令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87号:
云南炎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云南炎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84号:
福建聚鼎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福建聚鼎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建督罚字〔2026〕83号:
2024年8月31日,阳泉市益汇混凝土有限公司职工路海军驾驶晋C07570D混凝土罐车向义东沟村棚改项目运送混凝土,在阳泉市城区义东沟村棚改工地发生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阳泉市城区义井镇义东沟村南苑东、西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东区一期)工程“8·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窦重华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有效履行监理人员的监理责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窦重华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82号:
2025年8月10日,太原市尖草坪区汇丰街道融创外滩号7号楼在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1万元。根据《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关于尖草坪汇丰融创外滩壹号7号楼在建工地“8·10”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阎军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于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报审审核不严格,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阎军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26〕81号:
山西泽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太原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企业资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住建部决定对山西泽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出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
建督罚字〔2026〕80号:
山东悦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企业资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住建部决定对山东悦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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