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要闻

浙江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培训班召开

发布时间:2023-07-10 17:38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心摘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及浙江省两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精神, 7月5日至6日,浙江省建设厅举办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及浙江省两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精神, 7月5日至6日,浙江省建设厅举办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培训班。
 

 
培训邀请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遥感应用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名城分院的专家分别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标准、程序与要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的问题等开展专题授课。杭州、金华、瑞安等相关部门的同志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分享了开展保护工作的实践经验。
 
浙江省portant"; font-size: 15px; text-align: -webkit-center;">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计处进行了开班动员部署,系统阐述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并对浙江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深刻认识意义。树立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政治使命感。二要强化监督检查。要深入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持续推进督查、通报、约谈,甚至撤销称号的问责机制。三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快培养一支勤学习、勤思考、勤研究的队伍,为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奠定基础。
 
本次培训,浙江省各市、县(市、区)从事历史文化保护、城市更新的工作人员,以及乡镇街道分管历史文化保护的负责人,共计约100人参加了培训。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