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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积极发挥制度优势惠民生助安居

发布时间:2023-05-31 17:57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心摘要:今年以来,浙江绍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坚持“惠民生、助安居”原则,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各项保障政策坚实有力,截至4月底,全区公积金归集7.26亿元,提取7.12亿元,发放贷款3.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5%,21.9%,12.2%。拉动住房消费10.42亿元。

 今年以来,浙江绍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坚持“惠民生、助安居”原则,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各项保障政策坚实有力,截至4月底,全区公积金归集7.26亿元,提取7.12亿元,发放贷款3.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5%,21.9%,12.2%。拉动住房消费10.42亿元。
 
一是“二提一降”助力“住有所居”。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让更多人享受到公积金政策红利。进一步提高贷款额度,单职工家庭可贷额度提高至70万元,双职工家庭提高至100万元,提高保底贷款额度至30万元。截至4月底,发放公积金贷款590笔,放贷资金3.3亿,平均单笔贷款56万元,同比增长55.37%。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从3.25%下降至3.1%,减少职工购房贷款资金支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是扩大普惠范围帮助人才、多孩家庭安居。新就业大学生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三年内在我市落户或就业,在上虞区购买自住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完善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二孩、三孩家庭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允许分别上浮20%、30%,最高不超过额度的120%。截至4月底,发放人才贷款6笔,放贷资金575万,发放多孩家庭贷款25笔,放贷资金2022万。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满足租房需求。继续加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提高租房提取标准,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均无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提取标准提高至不超过1500元/月·人标准,同时职工可在一年提取一次的原则下灵活选择提取时间。截至4月底,全区租房提取公积金8250人次,提取金额7091.49万元,同比增长37.79%和5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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