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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不限收入不限户籍 湖北大冶千套保租房开放申请

发布时间:2023-11-07 15:51 来源:新华网

核心摘要:2022年11月,湖北大冶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面向“新大冶人”、引进人才,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安居保障。目前,大冶已筹集1543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保租房)供申请。

2022年11月,湖北大冶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面向“新大冶人”、引进人才,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安居保障。目前,大冶已筹集1543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保租房)供申请。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限定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人员、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各类人才租赁的住房。根据大冶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大冶城区无房(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大冶城区无房,且在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申请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
 
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住房困难家庭。包括教育、医疗、社区工作者、环卫、公交、供水、供电、供气、辅 (协))警、协管以及其他从事基本公共服务、有稳定就业平台的住房困难人员。优先解决青年教师、医护工作者、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
 
大冶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2020年1月1日后来冶工作的硕博研究生和其他人才;来大冶市城区稳定就业(含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不满5年的非大冶城区户籍人员及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在冶就业创业的“新大冶人”;来(回)大冶求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35岁以下);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公房中D级危房改造安置户。
 
已享受大冶市公共租赁住房且符合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可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自申报获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后,原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无条件退出。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个人申请、所在单位申报,再由人社部门认定,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住房信息查询、公示,最后由大冶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公告。位于大冶市伍桥还建楼二期C区7栋东北门的大冶市公共服务人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推介展厅已正式对外开放,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上门咨询,并申请提供住房保障。
 
为最大程度方便符合条件人员提出保租房申请,大冶市打造常态化服务网点,组建专班进驻房源推介展厅,现场联合办公,全天候提供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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