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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贵阳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升至5992元

发布时间:2024-09-11 17:19 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核心摘要: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9月10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具体内容和办理渠道,确保职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9月10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具体内容和办理渠道,确保职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通知指出,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其中,2024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则分别以他们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或调入当月的工资收入为基准。同时,缴存基数设定了上限24966元和下限1890元,月缴存额的上限为5992元,下限为190元。

在缴存比例方面,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

为方便缴存单位办理相关业务,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线上和线下两种办理渠道。线上办理可以通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进行,而线下办理则需要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前往中心各服务网点或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另外,通知强调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及时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相关工作。对于2024年1月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公积金,单位应在调整后予以补缴。同时,缴存单位应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对于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缴存单位,如有疑问,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851-12345或0851-84721964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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