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据西安发布消息,近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退出管理操作指引》,旨在规范已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退出管理,优化住房保障体系结构。该指引自2025年12月24日起施行。
据西安发布消息,近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退出管理操作指引》,旨在规范已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退出管理,优化住房保障体系结构。该指引自2025年12月24日起施行。
一、适用范围
指引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已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退出管理。
二、退出方式及条件
项目退出分为三种情形:
(一)到期退出:指项目认定时间到期,产权主体未申请继续作为保租房运营。
(二)依申请退出:指认定时间未到期,但因需求不足、企业经营困难、征收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确需提前退出。
(三)强制退出:指项目认定后,出现无正当理由超过1年未开工、违规出售、改变用途、违规经营等情形。
三、工作程序
退出工作遵循明确流程,并由市住保办在市住建局官网公告退出项目信息。
(一)到期退出:由属地住建部门确认,报市住保办复审同意后下发《退出通知书》。
(二)依申请退出:项目单位向属地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属地初审、市级部门复审通过后下发《退出通知书》。
(三)强制退出:由属地住建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申请,经市级部门审核通过后下发《退出通知书》。
四、退后管理
项目退出后须履行多项管理要求,包括:
(一)全面履行或解除现有租赁合同。
(二)全额退回已取得的各类政策性资金。
(三)涉及土地用途变更的,需申请调整并补缴相关费用。
(四)停止并可能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五)取消居民水电暖气的价格标准。
(六)终止以保租房名义进行的各类融资业务。
五、有关要求
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与业务指导。属地住建部门需依法依规审核,并监督项目单位妥善处理后续事宜,确保退出工作合法有序,自退出之日起不得再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名义进行宣传、运营或享受政策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