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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6月1日起执行公积金新政:个人最高可贷150万元

发布时间:2026-05-13 11:46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核心摘要: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多样化住房需求,5月10日,苏州市印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多项措施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扩大使用范围,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多样化住房需求,5月10日,苏州市印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多项措施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扩大使用范围,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①上调贷款最高额度

 

此次新政大幅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进一步降低市民购房资金压力。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5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200万元。

 

②简化房贷认定标准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自住住房(不含“商转公”),只要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即可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只要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申请公积金贷款均按首套执行;

 

•商业贷款记录不影响公积金首套认定。

 

③多场景贷款额度上浮

 

新政加大改善型住房、现房购房支持力度,额度上浮规则清晰明确,符合条件可叠加享受:

 

1.现房购房:购买新建商品现房,贷款额度上浮50%;

 

2.优质住宅: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住宅,额度上浮20%;购买“两智一全”改善型住宅,额度上浮50%;

 

3.上浮优惠不限申请次数,现房+绿色建筑等符合多项条件可叠加上浮,按最高比例核算。

 

举例:某家庭基础可贷额度150万元,同时购买现房+二星级绿色建筑,新政后可贷255万元,较原政策多贷75万元。

 

④新增产权公寓贷款资格

 

新政放开公积金购房限制,备案现售产权公寓纳入公积金贷款范围:

 

•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最长年限30年;

 

•可办理公积金购房、还贷提取;

 

•仅限纯公积金贷款,不支持组合贷。

 

⑤扩大公积金互助提取范围

 

拓宽直系亲属公积金使用权限,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含配偶),在以下情形均可办理公积金提取:

 

1.自住房购建、翻新大修;

 

2.偿还住房贷款;

 

3.低保边缘重病困难、患重病。

 

⑥新增两项便民提取业务

 

为减轻购房附加费用压力,苏州新增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积金提取业务:

 

1.契税提取:购房缴纳契税,夫妻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总额不超过实际契税费用,票据有效期2年;

 

2.维修资金提取: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夫妻可一次性提取,提取上限不超过缴费金额;

 

3.两项提取均需留存一个月公积金缴存额,不包含新职工补贴。

 

《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受理日期在2026年6月1日之前的,按《通知》实施前的政策执行;2026年6月1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通知》执行。贷款提取受理日期为缴存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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