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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团挡道的是非曲直

发布时间:2025-07-22 08:49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辽宁朝阳的大凌河畔最近上演了一出足以载入“当代荒诞行为艺术史”的大戏。百余名身着统一红衣白裤的“暴走军团”正以阅兵式的庄严阵仗巡游,三列纵队把景区道路占满,他们挥舞着印有“台铃电动车”及某牙科诊所的广告彩旗。

 

暴走团挡道的是非曲直

裴沈元

 

 

辽宁朝阳的大凌河畔最近上演了一出足以载入“当代荒诞行为艺术史”的大戏。百余名身着统一红衣白裤的“暴走军团”正以阅兵式的庄严阵仗巡游,三列纵队把景区道路占满,他们挥舞着印有“台铃电动车”及某牙科诊所的广告彩旗。

 

此时,突然鸣着专用笛声的两辆消防车及一辆救护车闪着警示灯试图穿过“暴走军团”。按说这场景就算是广场舞大妈也得条件反射般挪挪地方,可这群“暴走勇士”偏不。他们岿然不动,用肉身筑起了坚固防线,毫不退缩,愣是把警车救护车堵得寸步难行。最终救护车靠边让道,暴走团却好像一支“胜利之师”。

 

这个暴走团挡车的视频上网后,舆论炸锅的声响比警笛还刺耳。暴走团的组织者终于从“总指挥”的宝座上下来回应,一番辩解堪称当代诡辩术的经典教材。他说那些车是“备勤状态”,言下之意就是“没在救人急什么”;又搬出“非机动车道行人优先”的法条,就像刚考完司法考试的法学新秀;末了不忘强调“为了一百多人的安全”,把自己包装成护犊子的大家长。这话听着耳熟,跟菜市场小贩占道被劝时说“我这摊子一挪就散了”是一个路数,只不过把“摊子”换成了“百人方阵”,把“散了”换成了更冠冕堂皇的“安全”。

 

更绝的是暴走团的内部聊天记录,简直是一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胜利者情绪发泄,字里行间的嚣张隔着屏幕都能烫到人。还有人煞有介事地搬法条给自己的拦路行为“正名”,活脱脱一种拿社会公德当擦脚布的歪理邪说。这种把公共事件当流量密码、把公众愤怒当狂欢燃料的心态,比挡路本身更让人脊背发凉。好似一群围观车祸还忙着自拍发朋友圈的看客,只不过这次他们自己就是肇事者。

 

要说这群人为何如此“有组织有纪律”,看看他们衣服上的广告就明白了:“台铃电动车”“XX 口腔诊所”的 Logo 比队旗还显眼,敢情这不是健身团,是移动广告牌方阵。据说暴走团的组织者原是退休教师,副业却是“夕阳红徒步俱乐部”CEO。难怪这支流动广告队伍不能乱,队形散了,广告效果就黄了,后续赞助费就鸡飞蛋打了;赞助费飞了,这支队伍的小金库就囊中羞涩了。

 

比起暴走团的经济效益,消防车和救护车河救护车多等两分钟算啥?暴走团哪里是在健身,分明是在执行商业任务,在创造经济效益。那些统一的服装是广告衫,整齐的队列是行为艺术,就连挡救护车消防车的固执,恐怕都带着“维护品牌形象”的职业素养。说什么“为老人安全”,说白了是怕队形乱了影响广告报价,这种把商业利益凌驾于生命通道之上的操作,比任何负面新闻都更败坏人缘。就像殡葬队为了展示队形整齐,愣是把急救担架堵在半道上。

 

其实,类似暴走团的荒诞行径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山东临沂暴走团占机动车道闹出人命时,他们说“路是大家的”;辽宁另一伙人让探病男子“等着”时,他们说“我们人多”。这些自发组织的“暴走团”常常是打着“老年人健身”的旗号,行着侵占公共资源之实。他们在马路上跳广场舞,在景区里开“运动会”,把公共场所当成自家后花园,还美其名曰“追求健康”。就像小偷闯进别人家,还抱怨主人家的门锁不够方便。

 

更讽刺的是,这些自发组织的团体中少数人往往带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却把这种荣誉感用错了地方。他们会为了“队伍整齐”而无视交通规则,会为了“团队面子”而对抗善意劝阻,甚至会把外界批评当成“对我们的考验”。这种扭曲的自私心理,让原本健康的健身活动变成了法外之地的狂欢。

 

如今主流媒体直接点出暴走团挡住救护车消防车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算是撕破了暴走团的遮羞布。《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明白白写着,阻碍特种车辆可拘留。真要较起真来,这些“胜利果实”恐怕得换成拘留所的免费盒饭。法律面前没有“暴走特权”,年龄不是违法的免罪金牌。如果有人揣着明白装糊涂,就像揣着过期车票还企图理直气壮要求上车……

 

这个暴走团事件说到底,公共道路不是谁的私家T台,更不是敛财的广告牌。跳广场舞要留消防通道,暴走团也得给救护车让条生路。任何人追求健康是好事,但不能把“集体健身”变成“集体违法”,也不是一句法不责众就能够免责的。社会上任何健康活动中,有一点合理合法的商业运作无可厚非,但绝对不能把公共安全当成利益交换的筹码。

 

至于那些在暴走团中的聊天记录里嘲笑公众的团员或许忘了,今天挡住的是别人的救护车,明天就可能轮到自己对着堵路的人群急得跺脚。这个社会的善意和秩序,从来都是相互的。你对救护车消防车冷漠,就别怪别人对你的健康诉求无视;你把公共规则当摆设,就别怨生活给你“添堵”。就像你往水井里扔石头,迟早会喝到自己弄脏的水。

 

大凌河畔的这场闹剧,与其说是素质问题,不如说是规则意识、法律意识的集体走失。无论是占道暴走,还是逆行、闯红绿灯等行为,都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法不能为非法让路,依据相关法律,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道规定的,处警告或者罚款,情节较重或行为构成犯罪的,面临的处罚则更重。

 

人人都需遵守法律,暴走团当然不能游走在法律法规之外。当一支暴走团为了队形整齐而无视警笛,当一群人为了商业利益而堵住生命通道,他们输掉的何止是体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能让一个社会良性运转的,从来不是整齐划一的队列,而是刻在每个人心里的规矩。就好似航船需要罗盘,而不是一群只会喊口号的划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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