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建筑机器人施工应用。规定,苏州市内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2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要积极应用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装备。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金志诚) 日前,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建筑机器人施工应用。规定,苏州市内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2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要积极应用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装备。
“智能建造”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而建筑机器人是“智能建造”的关键组成部分。采用机器人施工可实现高精度、高效率作业,如混凝土整平、喷涂、测量等环节,显著提升施工质量与一致性。通过建筑机器人与智能建造平台对接,实现施工全过程数字化留痕,提升监管效能。
苏州市建筑机器人应用已从试点探索进入规模化推广阶段,形成“项目示范-产业集聚-标准完善”的推进路径。
截至2025年,苏州累计打造103个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其中45个入选省级试点,占全省近一半。2025年上半年度考核的53个试点项目中,建筑机器人应用进一步深入,主流机型普及度提升,作业过程留痕管理常态化。以智造谷为核心的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加速建设,一期预计2025年底竣工,已集聚40余个转化项目,二期、三期入驻率超50%。建筑机器人与 BIM 技术、智慧工地实现协同应用,全部试点项目通过BIM模型优化施工流程,机器人运行数据接入“苏智建”平台,形成“装备+数字化管理”一体化方案。
尽管苏州市建筑机器人应用进展显著,仍面临管理、技术、人才的挑战。应用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机器人作业影像缺失、日志补写、工作量申报与实际脱节等问题,个别项目甚至出现跨项目复用施工影像的违规情形。技术协同不足,建筑机器人与BIM、智慧工地等系统数据未完全打通,各模块相互支撑薄弱,例如部分项目BIM模型仅用于数据统计,未与施工进度、成本控制深度结合。成本与人才制约,建筑机器人单台造价达数十万至数百万元,中小建筑企业投入压力较大;同时,专业“领航员”(机器人操作员)稀缺,需通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人才供给短期难以匹配需求。
为构建全过程、全要素智能建造数字化监管和服务体系,提升智能建造应用、监管水平,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就加快推进建筑机器人应用,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规定,苏州市内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2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要积极应用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装备。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应用产值占该分项工程造价的30%以上且一般不少于3个分项工程。
通知明确,自10月1日起,符合应用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招标人可以按照《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增设智能建造评审内容的通知》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具体要求,并清晰设定相应的评审内容和标准。
对采用智能建造施工技术的建设工程项目,在进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合同价款调整约定、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时,应配套使用《江苏省智能建造消耗量补充定额(试行)》与现行江苏省相应专业计价定额。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应用建筑机器人属于《关于开展首批建筑机器人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规定范围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劳务企业、设备一体化单位等主体应按“归集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相关信息归集。鼓励本市在生产、施工、运维等各环节实际应用的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装备,参照要求落实信息归集要求,并支持运行数据接入“苏州市智能建造管理平台”。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管。要将项目施工现场建筑机器人信息的实时采集、完整录入和准确上传情况列为必查项,运用线上平台监控与线下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按规定归集设备信息的项目或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鼓励全市建筑劳务企业积极应用建筑机器人,并探索建立相匹配的新型劳务组织管理模式。
苏州市出台加快推进建筑机器人施工应用的通知,标志着其智能建造试点进入“规模化、制度化、标准化”新阶段。尽管当前在管理规范、技术协同、市政应用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但通过政策引导、标准制定与企业实践联动,苏州有望成为全国建筑机器人应用的标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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