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成都市住建局、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协调,推进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要求落地落实。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日前,成都市住建局、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协调,推进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要求落地落实。
据了解,成都市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已形成“政策引领、技术创新、监管强化” 的良好基础。成都市通过《成都市绿色建筑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新建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绿色标准。2023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96%,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96%,政策执行力度居全国前列。
在可再生能源利用、超低能耗建筑等领域取得突破。如,中建滨湖设计总部通过光伏系统、光储直柔技术实现年节电量186万千瓦时,碳排放减少1027吨;高新软件园停车棚应用碲化镉光伏技术,金茂府项目采用浅层地温能系统。此外,金牛区绿色低碳建筑产业联盟整合300余家企业,推动绿色建材认证数量增长 95%(2024年达423张),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保有量突破1500辆。
但在执行精准度、成本控制、公众参与等方面还存在瓶颈。政策执行与监管还存在漏洞。部分项目存在“伪绿建”现象,仅叠加环保技术(如新风系统)而未达真正标准,导致实际效果不佳。施工阶段监管形式化,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设计要求,如绿色建材使用比例不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此外,老旧建筑改造后长期能效缺乏跟踪,部分项目能耗监测系统未有效运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衔接不畅。设计阶段的绿色理念在施工和运营中未能有效落实,例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虽高,但现场施工仍存在粗放现象。运营阶段缺乏专业化维护,部分项目因管理不善导致设备老化、能耗反弹。此外,拆除阶段的绿色标准缺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足。
为推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建设和运行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建筑要求,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
如何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四部门要求:
要全面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前期管理。在立项环节,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时,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将绿色建筑执行要求(含绿色建筑等级、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建筑节能率)纳入批复文件,其中,对于2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还应将超低能耗建筑执行要求纳入批复文件。在供地环节,要求建设用地供应前,住建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条件集成管理文件相关要求,出具《建设条件审查意见表》,载明绿色建筑执行要求。在规划环节,要求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审查时,由住建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本中载明的绿色建筑等级、节能率和主要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要做好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管理。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制定绿色建筑执行要求设计与审查技术要点,明确施工图设计和审查依据;要加强施工图设计质量检查,对设计单位未按照绿色建筑执行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对不符合绿色建筑执行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要强化绿色建筑建设过程管理。在招投标环节,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的监督检查,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建设单位)未在招标文件合同及设计、施工等合同中载明绿色建筑执行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施工环节,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绿色建筑执行要求,加强绿色建筑施工过程监管,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等内容开展监督抽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照绿色建筑执行要求组织施工、实施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绿色建筑相关工程检测中违反检测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要推进绿色施工,指导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管理精细化水平,降低建筑材料损耗、减少过程中设备损耗、采用节能型设备、降低水资源消耗、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做好扬尘、噪音、光污染、污水排放治理,推动施工工地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新能源化,积极打造绿色施工工地。
在竣工验收环节,住建主管部门要将绿色建筑执行情况纳入竣工验收监督范围,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四川省绿色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标准》开展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形成《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专项验收报告》,对建设单位执行绿色建筑要求不达标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搞好绿色建筑销售和运行管理。在销售环节,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建筑节能率;主要绿色性能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内容。对建设单位未落实上述要求的,住建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运行环节,委托物业服务人实施绿色建筑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的,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人落实物业合同中关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物业共用部位的管理维护责任,按照约定对空调、风机、外墙、变配电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并按照“晒服务、晒收支”要求对维护情况进行公示。
住建主管部门要鼓励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应督促运营单位或业主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强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鼓励运营单位或业主参照绿色建筑运行情况自查表开展运行情况自查,鼓励运营单位使用BIM模型开展运行管理。要加强既有建筑装修工程监管,对破坏原有的围护结构、能耗监测设备及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等设施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做好“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信息化系统”维护和升级,提高能耗监测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