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加快建设建筑业现代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底,广州市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加快建设建筑业现代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底,广州市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当前面临传统生产方式粗放、碳排放高、劳动力老龄化加剧等挑战。人民群众对住房需求从“量”转向“质”,追求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国家“双碳”战略要求建筑行业全生命周期减碳;“像造汽车一样造房子”理念鼓励通过工业化转型破解用工短缺、效率低下等瓶颈。发展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是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必由之路。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市在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领域发展态势良好,取得了显著成果。2024年,广州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比例达49.27%,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技术创新成果显著,三维智能审图系统累计审查项168个,模型数量达1.5万个,居全国首位。同时,建筑机器人得到广泛应用,博智林公司研发的外墙喷涂机器人、地砖铺贴机器人等已在全省百余个项目商用,施工效率提升30%-50%。建立了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等场景应用工业化建筑的项目储备清单。
虽然,广州市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快速发展,在技术、人才、产业链、市场、政策及国际合作等方面,仍面临多重挑战。仅智能建造人才方面,缺口大,尤其是跨学科人才,如智慧建造工程师,预计到2035年缺口超过1000万。广州虽然有人才引进政策,但实际培养和引进可能不足,导致企业难以招聘到合适人才,影响技术落地。
为加快推动广州市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发展,促进广州市建造领域转型升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关于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加快建设建筑业现代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发展目标、实施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加快建设建筑业现代产业的若干举措。
《意见》提出,到2030年底,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80%,基本实现建造领域转型升级,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 筑产业生态完备,产业辐射周边省市和海外市场能力显著,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成为广州新质生产力的新名片。
《意见》要求,2026年起,全市出让的居住用地100%实施装配式建筑;每年度出让用地中实施模块化建筑的建筑面积占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新出让的商服用地,公共部分应采用装配式装修。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病房等公共建筑原则上均应实施模块化建筑,城中村改造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模块化建筑面积占项目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政府投资或参照政府投资管理的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装修。
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建筑高度超过120米的新建建筑工程应使用造楼机,鼓励其他高层建筑项目应用造楼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装备。
2028年起,全市每年度出让实施模块化建筑建设的土地供应面积不少于30%。城中村改造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模块化建筑面积占项目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应采用装配式装修。
为加快推动广州市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强调,要全面落实“推动产业协同发展;集成发展数字设计;优化升级智能生产;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全面推广装配式装修;深化应用智能家居”等六项重点任务。
为全面落实六项重点任务,《实施意见》还推出了许多优惠政策。
在工程招投标方面,鼓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技术应用提出相应要求,在招标文件范本中合理设置技术指标作为招标评标定标因素。对采用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技术的政府投资项目,允许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在没有详细工程量清单的条件下带方案招标。在政府投资及国有资金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中,试点应用 EPC+M 工程总承包模式。
在土地保障方面,将装配式建筑和模块化建筑的实施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将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园和生产工厂建设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保障用地需求。
在造价和投资估算概算方面,构建智能建造和工业化建筑造价体系,持续发布智能建造和工业化建筑相关造价信息。
在信用激励方面,鼓励项目根据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引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根据评价星级对参建单位进行相应的诚信加分。对入选广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培育名单项目,以及列入省部级或国家级试点项目的参建单位予以信用激励。
在金融服务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工程保函、供应链金融、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专项贷款等适配性强的专属金融产品。将产业链上下游核心配套企业和智能建造项目纳入向金融机构推送的“白名单”。吸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社会资本参与智能建造产业园区、工业化建筑项目。
在税收优惠方面,企业在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设备购置更新和数字化改造升级等费用,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和抵免结转。对零配件、MIC 或构配件本地采购额超亿元的企业给予税收返还。
在科技创新方面,建设高能级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建立智能建造重大科技成果库,鼓励企业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领域开展科技研发和场景示范。
在人才支撑方面,引进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领域一流知名专家和高端科技领军人才加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打造行业高端智库。培育建设产业工人队伍,结合“羊城工匠”培育工程,构建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产业工人培养体系。在职称评审体系中增设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相关内容。
在交通运输保障方面,对运输超大、超宽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运输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组织方面给予支持。开通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运输“绿色通道”。 在具备条件的路段,放宽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装载运输限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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