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加强城市设计,避免“千城一面”,加强对景观视廊等的统筹布局,强化对城市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的管控,塑造城市天际线。严格执行建筑风貌管理要求,加强重大建筑项目方案审查,杜绝盲目建设文化地标。鼓励...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金志诚) 日前,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加强城市设计,避免“千城一面”,加强对景观视廊等的统筹布局,强化对城市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的管控,塑造城市天际线。严格执行建筑风貌管理要求,加强重大建筑项目方案审查,杜绝盲目建设文化地标。鼓励运用传统元素,创作闽派建筑作品。

福建作为山海兼备的省份,面临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品质待提升、闽派文化传承、对台融合深化等独特课题,需要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城市高质量发展路径。
福建省在推动城市更新建设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2025年福建聚焦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成功争取中央资金约109亿元,实施相关项目超1500个,省级财政下达资金约9亿元支持省级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全年新建改造提升城市道路559公里;建设福道822公里;改造供排水管网2340公里、老旧燃气管道374公里。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全年实施相关项目超1500个;打造了一批省级城市更新项目(片区更新、完整社区、福道、无障碍设施等)。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城市体检—规划—更新”闭环管理机制;建立省级城市更新项目库和协调机制。
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如,区域发展不平衡,沿海与山区城市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城市更新任务艰巨,城镇预制板房屋、危旧房改造量大面广,资金需求巨大;老旧小区改造涉及产权复杂、居民协调难度大;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平衡难度大。资金筹措存在压力。安全底线面临挑战,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涉及多部门协同,机制建立难度大;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治理等涉及千家万户,推进阻力大;“平急两用”设施建设平时运维成本高,转换机制需完善。数字化转型瓶颈,CIM、BIM平台建设需要大量数据整合和技术投入;不同部门、不同层级数据共享机制尚不健全;基层数字化应用能力和人才储备不足。
为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福建特色现代化人民城市,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福建特色现代化人民城市,走出一条具有山海特色、闽派气质、人民本位的城市高质量发展新路。通过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圈联动发展和山海协作机制,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构建“沿海链主+山区配套”产业协作链。系统推进“好房子”建设、完整社区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构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城镇预制板房屋治理、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等工程,提升城市韧性。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塑造闽派建筑风貌,避免“千城一面”,彰显福建独特文化魅力。打造闽台“城建城创”品牌,吸引台湾人才参与福建城市建设,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如何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从“坚持山海联动,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坚持创新引领,加快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坚持人民至上,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坚持生态优先,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标本兼治,筑牢城市安全发展底线、坚持文脉赓续,彰显闽派城市文化魅力、坚持精管善治,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七个方面,提出了25项举措。
重点强调,要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发挥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圈引领作用,推进城际铁路建设与公交化运营,促进教育医疗资源共享、政务服务通办及生态共治。推动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支持各设区市明确发展定位,通过产业转移和“飞地经济”带动区域联动。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构建“沿海链主+山区配套”产业链,布局“产业飞地”“科创飞地”,加强民生协作。
加快动能转换与城市更新。增强城市发展动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智能建造与新质生产力。系统推进城市更新,开展城市体检,编制专项规划,鼓励市场主体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建立可持续投融资体系,支持申报专项债券,推进REITs试点,引导政策性金融支持。
要提升生活品质与公共服务。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推进“好房子”建设,实施城中村、危旧房和老旧小区改造。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补齐“一老一小”服务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地铁、道路网、停车充电、5G、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提升就业、医保、社保、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均衡水平。
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强节能审查与碳排放评价,建设零碳园区,推广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探索“碳普惠”和“碳标签”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防治新污染物。
要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整治群租房、预制板房和经营性自建房。推进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建立信用评价制度。提升公共卫生防控与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应急救援基地,优化避难场所布局,健全防汛防台风机制。
要传承闽派文化与提升治理水平: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落实“先调查后建设”机制,活化利用文物与工业遗产。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管控建筑高度与天际线,杜绝盲目建设文化地标。推进城市治理智能化,建设CIM平台,深化BIM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福建省制定的《实施意见》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全面响应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配套文件,体现了“走在前、作示范”的政治担当。政策立足福建山海特色、闽派文化底蕴和对台区位优势,构建了涵盖空间优化、动能转换、民生改善、绿色生态、安全韧性、文化传承、精管善治、对台融合八大方面的完整体系,特别是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近零碳岛屿”建设、闽台“城建城创”等品牌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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