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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试点“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申请“专业承包”资质

发布时间:2026-03-09 07:13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日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8部门出台《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打破资质逐级晋升限制,试点允许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省级权限内对应的总承包等级所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金志诚)  日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8部门出台《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打破资质逐级晋升限制,试点允许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省级权限内对应的总承包等级所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

 

 

据了解,建筑业是云南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三五”时期,云南建筑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建筑业产值累计2.69万亿元,年均增长15.5%;建筑业增加值累计1.19万亿元,年均增长14.9%;累计产值、增加值较“十二五”翻一番。建筑业精品工程不断涌现,如,云报传媒广场、中铁大厦、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等项目获评精品工程。绿色转型加速,绿色建筑推广政策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占比持续提升。企业培育成效显著,形成了一批龙头骨干企业,部分企业具备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进步,BIM技术、减隔震技术、装配式钢结构等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云南的建筑业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进入“十四五”后,行业面临新的挑战,发展速度明显放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行业内部资源配置不均,区域发展差异大;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本地企业整体实力偏弱,与央企、省外大型企业相比存在差距;建造方式相对落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程度不够高,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应用比例偏低;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低价中标现象,企业负担较重,保证金占用资金压力大,信用体系不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有待健全;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供给不足,建筑工人老龄化、技能水平参差不齐。

 

为有效应对全省建筑业发展速度持续放缓态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补齐短板弱项,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8部门联合制定了《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围绕资质管理、企业培育、人才培养、市场开拓、建造方式创新、绿色低碳、数字化建设、信用体系、金融支持等18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在优化资质资格管理方面,《措施》明确,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打破资质逐级晋升限制,试点允许总承包企业直接申请对应专业承包资质;鼓励设计施工资质互认,支持跨专业承接业务(市政与公路、水利与港口航道互跨);凡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资质的企业,五年内在云南省投资(承揽)工程项目合同额达5亿元以上或咨询服务合同额在5000万以上,并在云南省设立子公司的,许可其对应资质省级权限内的最高等级资质。

 

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措施》要求,加大对本地龙头骨干企业扶持力度;定期评选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录(建筑施工企业100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企业各30强,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及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各20强);鼓励本省建筑业企业与入滇央企组建联合体参与重点项目;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到省外、国外承揽工程。

 

在人才培养与用工改革方面,《措施》强调,推行注册类人员考试改革试点;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可直接聘任相应职称;建立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与认定体系;引导企业大力培养传统建筑领域技术人才,鼓励企业职工积极参与“传统建筑工匠技能等级评定”;打造云南特色工种。

 

在推行新型建造方式方面,《措施》明确,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总投资1亿元以上或面积2万㎡以上的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推行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占新开工面积比重达30%(昆明40%);推行智能建造,推广BIM技术、铝合金模板、高强钢筋、装配式钢结构等新技术。

 

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措施》规定,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政府投资、大型公共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造;鼓励计容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按照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推广绿色建材,编制绿色建材推广目录。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措施》要求,推行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和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由拖欠工程款;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不盲目抽贷压贷。

 

在数字化建设方面,《措施》强调,推进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的全过程应用;建设建筑业区块链数据监管系统;推广数字化成果交付。

 

《措施》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如,资质管理,推行跨专业资质互认,市政公用与公路工程、水利水电与港口航道工程资质可互跨承接同等级业务,打破行业壁垒。业绩替代资质,对参与政府主导重大项目的企业,不得设置初始业绩门槛。

 

金融支持,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保函、保理、保险等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无还本续贷,不单独下调贷款风险分类;推行工程保证保险制度,实现“一纸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

 

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装配式商品房项目在投入开发资金达25%以上即可办理预售许可,降低资金占用成本。

 

实行信用评价联动。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资质管理、评优评先、融资贷款挂钩;不良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云南)"实行联合惩戒。

 

《措施》的出台,有利于破解发展瓶颈,针对行业增速放缓、效益下滑的困境,通过系统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推动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从传统粗放型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有利于培育支柱产业,巩固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服务“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三大经济”建设。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破除市场壁垒,构建公平竞争环境。有利于服务对外开放,支持企业“走出去”,助力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措施》是一项系统性、全方位的行业振兴政策,政策亮点在于资质管理突破、金融支持创新、建造方式转型三大领域,体现了云南推动建筑业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的决心。通过松绑减负、技术赋能、金融输血、市场扩容等多管齐下的方式,扭转云南建筑业增速放缓的局面,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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