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涵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房屋使用安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积金调整、绿色建筑节能及工程招投标监管等领域。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陈诚)4月1日起,广东、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海南、河北、湖北等地一批住建领域新规正式施行,涵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房屋使用安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积金调整、绿色建筑节能及工程招投标监管等领域,一起来看。
《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入电梯、门厅、楼道、安全出口停放或充电;高层建筑燃气实行管道供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电缆井、管道井实行每层防火封堵,强化智慧消防与物联网监测。
《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条例》4月1日起施行。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实行终身责任制;覆盖城乡各类房屋建筑,包含农村自建房,经营用房须先开展安全鉴定再办理相关许可;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危险房屋治理和低收入群体危房保障机制。
《上海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明确上海将建立公共收入监管账户制度,且前期物业不得参与公共收益分成。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机构需要每季度末对公共收益进行结算,并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公示收支情况。
修订后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以获取更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
《西安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规定》4月1日起施行。压实物业服务企业11项法定消防职责,涵盖设施维保、日常巡查、应急演练等内容;禁止电动车进楼入户、占用疏散通道、高层使用瓶装液化气等16类行为;物业履职不到位的,将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罚款。
《海南省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4月1日起施行。规范新建、改建、扩建近零能耗建筑在设计、施工、运行、评价等全流程技术要求,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助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4月1日起,《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河北省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同步启用。“新系统+新规则”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线上监管、信用评价、标后评估一体化运行,覆盖省市县三级建设工程市场,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强化投诉处理与全过程合规监管。
湖北孝感推出21条公积金优化调整措施,4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公积金优化调整在区域协同方面实现武汉都市圈公积金异地互认,在家庭互助方面支持父母子女互助提取,在减负增效方面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在数字赋能方面推进线上办理与智能审批,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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