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厦门市发布通知,决定,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其中规定,购买新房、竞配建房可享受购房奖励,房票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奖励5%,第7-12个月内购房奖励2%。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日前,厦门市发布通知,决定,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其中规定,购买新房、竞配建房可享受购房奖励,房票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奖励5%,第7-12个月内购房奖励2%。
此次厦门市进一步优化升级房票政策,是继2024年10月政策升级后的又一重要举措,旨在让房票使用更灵活、兑付更高效,提升惠民惠企实效,满足群众对房屋安置的多样化需求,助力厦门市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提速增效。优化升级后的政策自今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据了解,厦门市进一步优化升级房票政策,是多重需求所驱动。
城中村改造提速的需要。厦门作为全国首批城中村改造试点城市,2025年计划推进何厝、岭兜等40个村社征迁,涉及面积超200万平方米。传统货币补偿和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资金压力大,而房票政策可将补偿款定向转化为购房需求,缩短安置周期。例如,2024年房票政策已带动100.3亿元购房金额,去化新房面积31.7万平方米,占同期新房销售的四成。
房地产市场分化加剧的需要。2025年4月数据显示,厦门二手房挂牌量达4.2万套,房价同比普遍下跌(如思明区下跌2.0%),而新房价格在集美、翔安等区域逆势上涨4.57% 和0.01%。政策通过扩大房票使用范围,引导资金流向库存较高的岛外新房市场,同时激活二手房流动性,缓解市场分化。
全国政策导向与地方实践需要。2024年以来,全国超百城优化房票政策,一线城市广州、上海均已落地。厦门作为试点城市,需通过政策创新为全国提供经验。例如,允许房票购买二手房的政策,较宁波、合肥等地更早实现突破。
根据规定,此次优化政策主要适用于厦门市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项目。房票作为购房结算凭证使用,不具有金融票据抵押、套现、融资功能,不具备金融属性。房票购房奖励有效期为核发之日起12个月。使用房票购买房源库除新房、竞配建房外的其他房源或二手房,不享受房票购房奖励。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二手房,视同房票转让。转让后的房票不得再次转让,不得兑换成现金,只能用于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竞配建房。
厦门市此次优化升级房票政策的亮点在于:
房源选择多。房源选择进一步扩大,房源库涵盖全市各区房源,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购买房源库内的新房、竞配建房、安置房、安商房,也可以购买二手房。房产用途更多元,类型除了住宅、店面、办公、车位外,还可以购买通用厂房。被征收人可购买一套或多套房源,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可购买非住宅,还可以将房票转让。同时,购买新房、竞配建房可享受购房奖励,房票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奖励5%,第7个月至第12个月内购房奖励2%。部分楼盘还可享受开发商专属折扣。
规则透明。个人申请房票资金结算,经审核后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房地产企业申请房票资金结算,未完成实物交付的,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3个月内结算不少于30%,6个月内且主体结构封顶后结算剩余部分。如果完成实物交付,则在60日内结清余额。
简化流程。房票资金不再由征收主体各自结算,实行集中清算,房企不用多头申报,进一步提高效率。房票采用实名制,在数字化系统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房票核发、使用、转让、兑付安全便捷,一部手机即可完成所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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