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就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提出指导意见。要求,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通过“流程再造、系统优化、业务协同、完善规则”,解决企业迁移过程中“多头申请、多次跑动”问题。便利住房公积金事项办理服务。实现流程材料优化简化。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就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提出指导意见。要求,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通过“流程再造、系统优化、业务协同、完善规则”,解决企业迁移过程中“多头申请、多次跑动”问题。便利住房公积金事项办理服务。实现流程材料优化简化。
据了解,过去企业迁移存在“多头申请、多次跑动”的问题,流程繁琐、材料重复提交,还常遇到“地方挽留”等阻碍,影响企业经营自主权和要素市场流动,迫切需要从制度和流程上打通关键堵点。
为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高效办理,进一步提升企业迁移便利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指导意见》要求,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通过“流程再造、系统优化、业务协同、完善规则”,解决企业迁移过程中“多头申请、多次跑动”问题,切实提升企业迁移登记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企业迁移登记实现“一次办、便捷办、高效办”。
《指导意见》提出了“建设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专区、简化企业迁移登记办理环节、推动对接企业跨省迁移登记数据传输系统、优化税务跨区域迁移服务、便利住房公积金事项办理服务、优化就业社保信息变更服务、实现流程材料优化简化”7项任务。
《指导意见》要求,便利住房公积金事项办理服务。迁移服务专区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等变更信息推送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在市内(设区的市,下同)迁移的,推送至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在省内跨市迁移的,分别推送至迁入地、迁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迁入地住房公积金部门直接为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迁出地住房公积金部门对企业是否按期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进行核实,对按期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给予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将单位账户下的全部职工做封存手续。对存在未办结住房公积金事宜的企业,将意见反馈至迁移服务专区,提示企业及时办结住房公积金事宜。在省际间跨省迁移的,按原流程办理。
要实现流程材料优化简化。各部门按照“能简尽简”“应减尽减”原则,再造自身业务流程和环节,可以通过共享方式获取的材料和信息,企业无需重复提交。对以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提出迁移申请的,免于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迁移登记完成后,取消向后续部门申请提交的申请表、营业执照等材料。实行“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机制,减少重复身份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