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9部门联合提出指导意见,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要求,优化社会参与支持环境。提升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适老化水平,加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提供便利。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9部门联合提出指导意见,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要求,优化社会参与支持环境。提升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适老化水平,加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提供便利。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截至2024年末,中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3.1亿人,约占总人口的22%,未来这一数据和比例还会进一步上升。人口老龄化不仅加重养老负担,也挑战社会经济发展模式。
老年是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通过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更好保障老年人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更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的重要任务。为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9部门提出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阶段性目标:
到2029年,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法律环境初步建成,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清理完成,“银龄行动”等老年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供给更加高效,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逐步提升。
到2035年,老年人社会参与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更加丰富,积极老龄观成为全社会共识,老年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指导意见》从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优化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法规、保障措施和社会环境。
在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方面,提出,注重思想引领,开展宣传宣讲和教育活动,增强老年人对党和国家的认同;保障老年人在政策制定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
在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方面,强调,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老党员作用,引导带动老年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围绕国家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各领域志愿服务;注重项目引领,推进项目化运行,做优做强品牌项目。
在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方面,要求,创新发展老年教育,加强国家老年大学建设,完善课程体系和师资库;丰富文化服务供给,扩大文化产品创作,打造文化品牌项目;加强体育健身工作,考虑老年人健身需求,开展健身活动。
在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方面,提出,创造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化社会参与支持环境,加强无障碍适老化设施建设,开展 “智慧助老” 行动;发挥社会组织支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动员老年人参与各类活动。
《指导意见》要求,提升旅游服务设施适老化水平,鼓励开发旅居养老、“家庭同游”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服务产品,落实以健康状况取代年龄约束。
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在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健身需求,支持相关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错峰使用。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深度挖掘“体育+”模式,发挥赛事活动综合效益。
强调,优化社会参与支持环境。提升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适老化水平,加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提供便利。统筹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县(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扩大基层老年人社会参与场地资源供给。
《指导意见》提出了许多政策创新,为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提供了政策保障。
如,制度破冰。直指制度痛点,提出建立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指数评估体系,分阶段清除限制性政策条款,破解就业年龄歧视等核心难题。
价值再造。引入“终身生产力”概念,构建覆盖60-75岁群体的三级能力提升架构,包括基础教育、专业技能和高阶发展层面的举措,使老年群体转型为知识传递者等。
场景革命。提出“时空置换”理念,在城市更新中嵌入适老化就业场景,如推行“时光银行”计划、创建跨代际创新工坊、实施“银龄驻乡”工程等,催生“年龄友好型社会生态。
机制创新。提出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的四维驱动模型,从政策、市场、社会、个人层面出台措施,使老年社会参与成为可持续的社会运行机制。
有关专家认为,《指导意见》的发布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其意义在于不仅有助于应对当前老龄化带来的挑战,更为未来数十年的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