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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制定标准,规范推进“近零能耗建筑”建设

发布时间:2026-03-15 07:09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为落实海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规范推进近零能耗建筑建设,日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海南省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于4月1日起实施。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为落实海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规范推进近零能耗建筑建设,日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海南省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于4月1日起实施。

 

 

近零能耗建筑是指适应当地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调、照明需求,通过主动技术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且其室内环境参数和效能指标符合《标准》规定的建筑,其建筑能耗水平应较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降低45%以上。

 

据了解,近年来,海南省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示范项目取得好成绩。如,乐东中兴生态智慧总部基地项目,获评“近零能耗建筑”;文昌淇水湾旅游度假综合体项目,获评“零能耗建筑(设计阶段)”、“零碳建筑(运行阶段)”,设计+运行双认证;三亚崖州果蔬批发市场(一期)6#楼,获评“近零碳建筑(设计阶段)”;海南大学生物医学与健康研究中心,获评“低碳建筑(设计阶段)”。

 

区域示范实现突破。博鳌近零碳示范区,2024年3月建成运营,获得德国能源署在中国颁发的首个“零碳区域运营认证”标识,被纳入住建部城市更新典型案例、国家能源局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

 

绿色建筑整体发展。2024年,全省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0%以上;装配式建筑,明确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面积占比超过75%;发布《绿色低碳建筑典型案例(第一批)》,加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宣传推广。

 

海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如,标准体系尚不完善,尽管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已实施,但缺乏适应海南热带海岛气候的细化地方标准。

 

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与低碳、近零碳、零碳建筑之间的标准体系尚需进一步理顺。技术适配性面临挑战,海南“高温、高湿、高盐、多台风”特征对围护结构安全性能、防腐蚀、抗风压提出更高要求,技术措施成本较高。

 

技术路径存在差异,北方以保温为主的技术体系不完全适用,需强化遮阳、通风、除湿等热带特色技术。

 

成本与经济性存在矛盾,高性能围护结构、高效能源系统、可再生能源设施带来较高初投资。产业链支撑不足,专业队伍缺乏;高性能节能产品、气密性材料、热回收装置等本地化生产能力有限。

 

运行管理存在短板,超低能耗建筑需要“最初几年的持续系统调适”,但海南目前缺乏专业运维团队和调适经验。数据监测不足,能耗分项计量、碳排放监测平台建设滞后,存在“只监不控”现象。

 

政策激励待强化,目前以鼓励引导为主,缺乏强制性推广措施;虽然零碳园区指标要求近零能耗建筑占比≥40%,但具体实施路径和监管机制仍需完善。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建筑设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引导建筑逐步实现近零能耗,海南省制定了《海南省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标准》以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低碳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建立覆盖全面、技术先进、引领性强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针对海南气候特点与居民生活习惯,标准提出构建热带建筑发展新模式,遵循海南省气候特征、场地资源条件和生活居住习惯,采用被动式设计降低建筑冷热需求,提升主动式能源系统能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对建筑能源消耗进行平衡。

 

《标准》适用于海南省新建、改建、扩建的近零能耗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行和评价,将为海南近零能耗建筑的规模化推广提供标准支撑。

 

《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环境参数、能效指标、技术参数、技术措施、评价方法与判定、附录A能耗计算参数。

 

《标准》明确规定,建筑设计应以气候环境适应性为原则,遵循海南省气候特征、场地资源条件和生活居住习惯,在满足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通过采用被动式设计降低建筑冷热需求和提升主动式能源系统的能效达到超低能耗,在此基础上,利用可再生能源对建筑能耗消耗进行平衡和替代达到近零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应满足安全性及功能性要求,宜全过程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标准》基于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结合海南省地域特点,明确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建筑的能耗与碳排放,实现“节能+降碳”双目标。针对海南省气候特点、人文习惯,标准创新提出“空调+风扇工况”、“通风工况”室内环境指标,细化不同城市“供冷年耗冷量指标”,既可满足居民舒适性需求,又可实现建筑领域节能降碳。

 

在能效指标方面,《标准》明确规定,近零能耗建筑的能耗水平应较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降低45%以上。规定超低能耗居住建筑采用绝对值指标控制,建筑能耗综合值≤65kWh/(m²•a);超低能耗公共建筑采用相对值指标控制,建筑本体节能率≥5%,建筑综合节能率≥40%。

 

《标准》针对海南气候特点,对三种模式的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规定了参数:

 

空调环境模式:温度控制在≤26°C;相对湿度控制在≤60%;风速控制在<0.25。

 

风扇环境模式:温度控制在≤28°C;相对湿度控制在≤70%。

 

通风环境模式:温度控制规定在≤28°C;相对湿度控制在≤80%。

 

《标准》的编制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该标准充分结合了海南热带海岛气候特征,提出了区别于北方地区的“被动优先、主动优化、可再生能源补充”技术路径,特别强调自然通风、风扇环境、光伏东西向布置等热带特色措施。

 

据悉,海南省将以经济较好地区率先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提升新建建筑近零能耗设计与建造水平,开展更高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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