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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发布时间:2026-04-18 07:59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日前,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推动相对集中联片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我国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推动相对集中联片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据了解,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相对集中联片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建设,进一步突出投资和消费相结合、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这次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将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在城市层面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立资金、用地、金融等各类要素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入围城市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

 

要求,入围城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明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老旧片区人居环境,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城市更新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模式。

 

据悉,获取中央财政支持的是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

 

根据规定,申报城市要具备以下条件:

 

建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制定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实施范围相对集中,主要位于城市老城区;

 

城市财力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

 

2024年1月1日以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这次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城市将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拔确定,重点向基础工作扎实、条件俱备、积极性高的城市倾斜。

 

通过省级推荐、书面评审、现场答辩、集中公示的程序,综合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得分情况,确定入围城市。

 

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

 

这次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是,入围城市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机制建设。

 

在城市更新重点样板片区建设方面:

 

一是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品质提升,包括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综合杆箱、停车设施等改造建设。

 

二是支持完整社区建设与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包括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与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公共活动场地提升、居住区配套市政设施优化改造等。

 

三是支持历史文化街区、既有公共建筑、公共空间等老旧片区(街区)更新改造及活化利用。

 

四是支持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市政设施,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建设消费型基础设施等。

 

在城市更新机制建设方面:

 

一是建立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近远结合、系统谋划建设项目,可形成的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储备、实施时序的方式,城市体检评估、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地下管线统筹、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建设、建设成效后评估机制等。

 

二是建立资金安排筹措和行业发展长效机制。建立有利于统筹用好财政、金融资源的机制。财政资金方面,充分运用好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资预算等,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能。金融支持方面,探索优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同时,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以及有利于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运维机制、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统筹长效机制、以污水收集效能提升为导向的按效付费机制、完整社区建设运营机制等。

 

三是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包括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及市政设施的相关机制,适用于改造类项目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制度,城市更新有关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等。

 

《通知》要求,各城市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突出本次城市更新的重点内容,聚焦城市老城区,集中打造城市更新的样板片区、样板项目。

 

具体项目上不得重复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其他渠道中央资金,防止交叉重复。

 

要坚决杜绝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违背群众意愿不切实际决策,坚决杜绝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政策规划“翻烧饼”,坚决杜绝项目烂尾闲置和“半拉子”工程。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绩效评价办法》及中央资金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

 

为确保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扎实稳步推进,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更新行动(2026—2028年)工作方案编制大纲(参考)》。规定,工作方案内容由总述、基本情况、总体要求、实施内容、效益分析、保障措施、附件七个部分组成。与此同时,还制定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绩效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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