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北京市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首善标准”率先破局,通过持股比例突破、特许经营扩围、投融资模式创新等一揽子改革,激活民间投资“一池春水”。《若干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创新项目实施方式和经营模式,大力实施城...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严佳) 日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北京市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首善标准”率先破局,通过持股比例突破、特许经营扩围、投融资模式创新等一揽子改革,激活民间投资“一池春水”。《若干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创新项目实施方式和经营模式,大力实施城市更新。

近年来,北京市将促进民间投资作为稳经济、调结构、促创新的关键抓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民间投资活力不断释放,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项目推介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北京市面向民间资本公开推介重大项目239个、总投资约2350亿元;2026年首批推介项目即达123个、总投资超1200亿元,涵盖商业服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文旅体育、城市更新、农业农村、住房建设等七大领域。据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披露,2026年全年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总投资将不低于2000亿元。截至目前,北京市已累计面向民间资本公开推介项目1654个、总投资规模超2万亿元。
民营经济主体蓬勃发展。目前,北京市民营企业占全市企业数量超过95%,已形成京东、抖音两个收入万亿级民营企业集团,以及小米、美团、快手、腾讯、百度五个千亿级集团。
科技创新主力军地位凸显。2025年,北京市285个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中,六成以上有民营企业参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累计外贸规模突破万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占比突破五成,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突破七成。北京民营企业出口连续保持同比增长。
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2025年,北京GDP突破5.2万亿元,同比增长5.4%,首次迈入“五万亿之城”。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30%以上的税收、4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60%以上的就业岗位,成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当前,北京民间投资发展仍面临诸多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
全国民间投资持续承压。2025年,全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6.4%,降幅大于整体投资。进入2026年,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上半年全国民间投资同比下降8.5%,其中第三产业民间投资下降12.8%。
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尚未完全破除。尽管国家层面持续推动“非禁即入”,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领域仍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一些招投标环节违规设置要求民营企业设立分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变相限制民间资本进入。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由于规模小、生命周期长、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抵押限制等原因,部分小微企业仍面临资金短缺难题。银行体系中货币宽松与信贷分层并存,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更倾向于给头部民企放贷,中小民企因缺乏抵押物或信用记录被排除在外,形成“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困局。
要素保障与营商环境仍有短板。土地、用能、用工等要素成本持续上升,部分民营企业面临“拿地难、用工贵、用能紧”的困境。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尚未根治,一些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政策仍在一定程度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民营企业投资信心不足、预期不稳的问题依然存在,“不敢投”“不愿投”现象在部分领域较为突出。
为进一步激发本市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本市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制定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拓宽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环境、强化要素支撑、完善机制保障四个维度,推出20条精准有力的政策举措,涵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高精尖产业、城市更新、绿色经济、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等广阔领域,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靶向精准的政策组合拳。
——拓宽投资空间:让民间资本“有得投”
在基础设施领域,《若干措施》明确,对上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供水等领域项目,以及由本市市区两级审批(核准)的城市更新等领域项目,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在特许经营领域,《若干措施》明确,对于具有一定公益性且存在经营收入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停车、体育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新建(含改扩建)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严格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关于民营企业参股比例、独资或控股相关要求。
在城市更新领域,《若干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创新项目实施方式和经营模式,大力实施城市更新。鼓励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多方主体合作,通过多元化投资模式,实施片区更新项目。用好城市更新政策激励工具箱,全面梳理形成面向城市更新项目的各类政府资金支持清单,并向相关主体公布,提高政策兑现便利性。
鼓励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北京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积极参与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投资与运营。
在乡村振兴领域,《若干措施》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依法依规采取多种方式投资建设租赁住房、高精尖产业项目承载空间等,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通过发包、出租、委托经营、投资入股、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集体设施和住宅发展乡村民宿、休闲农业、健康养老和文化体验等产业。
——优化投资环境:让民间资本“放心投”
《若干措施》要求,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对新出台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在政府采购方面,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上述限额的项目,应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政府采购合同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中小企业原则上不低于50%。
——强化要素支撑:让民间资本“投得起”
在融资支持方面,《若干措施》要求,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探索“供应链+融资担保” “场景金融+数字人民币”等创新模式,聚焦扩大民间投资开发中长期信贷担保产品。建立健全“中关村领航积分”评价模型,引导金融资源精准聚焦科技型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创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信贷产品,破解现代农业等领域民营企业融资“抵押物缺失”难题。
在创新融资模式方面,用好本市REITs工作专班机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发行REITs;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进一步发挥北京证券交易所改革试验田作用,对符合条件民营企业开展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实施专人对接、精准服务。 探索搭建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服务机制,统筹私募股权投资(PE)/风险投资(VC)、产业基金、保险等多种金融资源,为民间投资项目提供集成式资金支持。
在用地保障方面,加大力度向民营企业推介商品住宅用地,及时更新拟供地信息,提供全景式“云踏勘”服务;降低产业用地成本,落实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政策,允许工业项目按约分期缴纳出让金;支持各区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集中供应。
——完善机制保障:让民间资本“投得顺”
《若干措施》明确,坚持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优化“定期推介+精准对接”工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3个100”市重点工程,充分运用本市重点项目落地和投资促进工作专班机制加强服务保障。定期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协调解决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堵点难点问题;研究建立并动态更新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基础设施等成长性领域促进民间投资措施清单。
《若干措施》在多个维度实现了突破和创新,体现了“北京特色”和“首善标准”。
持股比例“10%以上”从国家事权延伸至市级事权。国办发〔2025〕38号文明确,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核电等领域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北京市在此基础上主动拓展,将这一政策要求延伸至由本市市区两级审批(核准)的收费公路、市郊铁路、城市更新等领域项目,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10%的持股比例看似不高,但对于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基础设施领域而言,其突破性意义不容小觑。
特许经营“四领域”精准聚焦。《若干措施》将特许经营项目精准聚焦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停车、体育四个领域,这四个领域均属于“具有一定公益性且存在经营收入”的项目类型,收益可预期、现金流可测算,天然适合引入民间资本。政策设计从两个方面同时发力: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严格按新机制执行;对不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也要求进行专篇论证,防止以各种理由规避民营企业参与要求。
投融资模式“跨项目捆绑”破题。《若干措施》针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收益不足”的困境,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探索依法依规运用跨项目捆绑实施、经营性资产注入等方式提升项目收益水平。这一创新模式直击民间投资“不愿投”的症结——不是不想投,而是算不过账来。北京通过制度创新帮助民间资本算清这本账,为全国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提供了“北京方案”。
科研基础设施“公平开放”降成本。《若干措施》充分发挥首都科技创新资源富集优势,推进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公布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鼓励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机构开放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首都科技创新券购买平台研发、检测等服务。支持民营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布局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推动相关机构向民营企业开放内部概念验证和中试能力,制定本市概念验证和中试服务对外开放手册并向社会推广。 这将极大降低民营企业的创新成本,缩短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距离。
民间投资是经济活力的“晴雨表”,是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的“压舱石”。当前民间投资面临“不愿投”“不能投”“不敢投”三大难题,《若干措施》通过拓宽投资空间解决“不能投”的问题,通过优化投资环境解决“不敢投”的问题,通过强化要素支撑解决“不愿投”的问题,形成了一套逻辑严密、相互支撑的制度体系,为全国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从收费公路到城市更新,从污水处理到体育设施,从人工智能到商业航天,从概念验证到中试平台——一幅民间资本深度参与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壮阔画卷正在徐徐展开。随着《若干措施》的落地实施,北京市促进民间投资的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注入更加强劲的动力,也为全国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北京智慧”和“北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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