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为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大培训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从现在起至2026年年底,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大培训大提升”专...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为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大培训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从现在起至2026年年底,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大培训大提升”专项行动。

这是一场面向施工现场“神经末梢”的能力重塑。它把培训对象精准锁定为安全员、监理员、监督员这“三员”,明确提出解决“不会查、不愿查、查不准、改不实”四个突出问题,要求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分析、实战练兵、技能竞赛和“逢查必考”等方式,把隐患排查能力真正落到一线岗位。
这次专项行动非常具体:让一线监管人员知道查什么、怎么查,敢于查、愿意查,能够准确判定重大事故隐患,并把整改闭环做扎实。它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阶段的要求,从制度规范转化为现场能力;把“隐患动态清零”从口号转化为可考核、可追溯、可问责的岗位动作。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风险点多、作业环节复杂,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演变为事故。此次专项行动把能力提升聚焦到“人”身上,抓住安全治理中最关键、也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环。
过去几年,山东省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25年,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到2026年初,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继续稳步提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6.4%、46.2%。这组数据背后,是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信用监管、风险管控等制度不断发力的结果。
与此同时,山东省也在推进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落实,探索“监督机构+保险+服务”协同监管机制,公布73个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类保险“揭榜挂帅”攻坚项目,推动工程质安保险从单纯赔付向风险减量服务延伸。2025年,全省还受理安全生产举报96232件,发放奖励489.3万元,企业内部报告问题隐患1754850项,整改完成率达99.84%。这些探索说明,山东省正在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从“单点监管”向“多元共治”转变。
施工现场最真实的困境,往往不是没有制度,而是制度到了最后一米会打折扣。近年来,山东省的一些项目存在“自查发现不了问题、上级一查问题一堆”,隐患台账看似完整,现场却仍然存在脚手架失稳、塔吊带病、深基坑无支护、高处作业无防护、受限空间无监护等高风险情形。有的安全员、监理员、监督员岗位职责清楚,却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掌握不牢;有的知道问题存在,却因怕得罪人、怕影响进度而不敢较真;还有的隐患整改停留在纸面上,登记了、通报了,却没有真正复核销号。
此次《行动方案》的内容,正是围绕这些痛点展开。
明确:培训对象为正在或拟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担任安全员、监理员、监督员的安全生产一线监管人员,覆盖全省所有在建项目。
在能力提升上,提出四个方向:提高应知应会能力,解决“不会查”的问题。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省实施细则,以及施工现场重大风险隐患的易发部位、时段、表现以及防范措施和处置流程,知道查什么、怎么查。
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解决“不愿查”的问题。一线监管人员要深刻领会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追责问责特别是“行刑纪”衔接的规定要求,知晓失职必究、失责必问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岗位责任意识,自觉做到敬畏纪法、守护底线。
提高精准识别能力,解决“查不准”的问题。能够依据岗位职责开展监督检查,随时发现并准确判定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并按规定程序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彻底改变“自查发现不了问题、上级一查问题一堆”的不利局面。
提高整改闭环能力,解决“改不实”的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自觉落实登记建档、监督整改、复核销号全流程标准化管理,必要时能够果断采取停工、撤人、约谈、处罚等措施,确保现场施工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并制定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能力要求清单》。
在责任分工上,要求,监督员突出监督计划和裁量基准,施工员突出落实整改和隐患排除,监理员突出情况报告和复核验收。这意味着,培训不是泛泛而谈的安全教育,而是按岗位分解能力要求,把“谁该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干不好承担什么责任”讲清楚。
更值得一提的,是它的政策创新。
培训对象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聚焦到施工现场“三员”,并把“拟担任”岗位人员纳入范围,体现了关口前移。
培训内容与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危大工程管理规定直接挂钩,强调“知道查什么、怎么查”,避免培训与现场脱节。
明确监理员突出情况报告和复核验收,把监理在隐患闭环中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压实。
提出“逢查必考”,把培训成效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不再让培训停留在签到表上。
要求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予以通报,强化结果导向。
这些做法共同构成了一条清晰的政策链条:能力要提升,责任要压实,考核要跟进,问责要到位。
《行动方案》的意义不止于一次专项行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最终要落到每一个基坑、每一台塔吊、每一处临边洞口、每一次动火作业上。制度再完善,如果一线人员看不出风险、不敢指出问题、不能推动整改,安全防线就会在细节处松动。此次“大培训大提升”把能力、责任、闭环、考核串在一起,实际上是在推动施工现场治理方式从“被动迎检”转向“主动防控”,从“纸面合规”转向“现场有效”。对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而言,这是一次面向收官阶段的精准发力;对山东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而言,它也为新阶段施工安全治理提供了可检验、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当然,培训只是起点。真正的考验在工地现场:安全员能否在复杂作业面中准确识别重大隐患,监理员能否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报告并复核验收,监督员能否依法依规实施监督并推动整改闭环,企业能否把培训成果转化为日常管理习惯。2026年年底前,这场专项行动将给出阶段性答案;而更长远的答案,则要看“三员”的能力提升能否固化为制度常态,看每一次检查、每一次整改、每一次销号是否都能经得起时间和生命的检验。
安全生产没有“差不多”,隐患排查更不能“走过场”。山东省此次以“大培训大提升”为抓手,把目光投向施工现场最前线的“三员”,正是把安全治理落到了最具体的岗位、最关键的环节。只有当每一个在现场行走的人都看得准风险、守得住底线、抓得实整改,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屏障才会真正牢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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