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四部门发出《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同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制定了《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实施细则》。《通知》决定,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住房,可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日前,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四部门发出《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同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制定了《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实施细则》。《通知》决定,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住房,可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据了解,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进入“存量时代”。二手房交易面积和套数已高于新房,购房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原有政策仅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已难以适应市场实际。
目前,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沉淀较多。受商品房交易下滑影响,住房公积金“池子水位”上升,资金存在冗余,亟需扩大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更好满足广大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日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四部门出台《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缴存人及其配偶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为其拥有所有权的住宅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分摊费用。
《细则》进一步明确,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住房,购买同一套住房,每个申请人可提取一次购房首付款。所有申请人提取总额不超过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或《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细则》进一步明确,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住宅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每个申请人可以提取一次。每户所有申请人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更新改造电梯家庭分摊费用。
这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再优化,引发广泛关注。突出的亮点是,广州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不仅限于购买新房使用,还可以用于二手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大幅拓宽了使用范围。
据了解,新政策对原政策进行了多处优化。
在提取用途方面,原政策,仅用于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新政策,扩大至现售、存量、配售型保障房、共有产权住房首付款;新增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费用。
在住房套数限制方面,原政策,多限于首套房;新政策,不再限制首套或二套,实现购房情形全覆盖。
在提取流程方面,原政策,相对分散、多次申请;新政策,实现“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用于首付款。
在贷款影响方面,原政策,提取后可能影响贷款额度;新政策,提取金额仍可计入可贷额度,提取不影响后续公积金贷款申请。
在电梯改造提取方面,原政策,无此用途;新政策,新增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家庭分摊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费用,每户提取一次,总额不超过分摊费用。
此次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是适应房地产市场转型、回应居民多元住房需求、盘活制度沉淀资金的关键举措。通过“提范围、降门槛、增场景、简流程”,不仅有助于激活二手房与改善型市场,也推动老旧小区居住安全升级,体现了从“建房”向“宜居”转变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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